兩人麻利的把東西都打包好,然後就等著第二天司機幫忙把家具都運到京城去。
鄭嘉把家裡房子租給廠里後,在廠里引起的震動那是一個大。
不少人還在考慮,是去找鄭嘉哭訴一二,說家裡的房子不夠住,還是到時候去找領導。
雖然房子是鄧嘉的,可是她現在去京城讀書,男人家裡也是一個有錢的主,各種不缺房子,不能讓這裡的房子閒置。
就在他們還沒有考慮好,應該用哪個方案的時候,鄭嘉竟然直接和廠里簽訂了五年的租賃合同。
更讓他們沒有想到的是,鄭嘉簽了一系列的要求,簡單說,就是租賃合同到期,一旦不再續約,立馬要搬走。
如果堅持不搬走的話,那就只能通過司法途徑走,比如報警啊,起訴到法院。
換成其他人說這話,壓根就沒有人會當真,只會當一個笑話聽。
但是鄭嘉說這番話,沒有人會當成笑話,都知道這丫頭就靠著一個人,就能讓江濤他們讓步。
現在她已經不是那個無依無靠的丫頭,指不定會如何棘手。
本來還忿忿不平,在家裡和江明月說鄭嘉是如何的白眼狼,日子過的好了,都不知道幫襯娘家一二。
江明月看著還在不停絮絮叨叨的張雲,真的很是不耐煩,可是她不能翻臉,必須要忍。
張雲時不時的點頭,附和兩句話,她的舉動落在張雲眼裡,就是敷衍,和江濤是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
「你就和你爸一樣,除了敷衍還是敷衍。」張雲很是不開心。
敷衍?「你覺得敷衍,那你就離婚。」
「你不要說你不想離婚,都是為了我們。」
「真的,誰都知道在你心裡,你最喜歡也是最器重的孩子是江大偉。」
「你不離婚是為了他,不要說為了我們,我是支持你離婚的。」
張雲真的要給江明月這個不孝女給氣的半死,手指著對方,遲遲沒有出聲。
不是她不出聲,而是她直接給江明月給提了起來。
沒有下鄉前的江明月,也算是好好養著,進城後基本上沒有幹啥家務,猛的下鄉,她可是吃了不少苦頭。
又是下地幹活,又是種自留地,自己燒飯,可以說小日子過的也是很艱苦,也是吃了不少苦頭。
對付張雲,對江明月而言,真的沒有太多高難度。
(本章完)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www.dubiqu.com。筆神閣手機版閱讀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