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小女孩,再也不願放手。
對她而言,小女孩就是她的生命。
五年前她剛剛新婚不久,就發現自己懷孕,而那個男人,卻忽然消失,直到母親告訴她,那個人找父親要了五十萬,離開了。
那時候她幾欲輕生,可每當想到肚子裡的小生命,她都堅持了下來。
五年來,她受盡屈辱,甚至就連一手創建的企業,也在懷孕期間,被家族奪走,這一切,都拜那個男人所賜。
她恨那個人,那個不辭而別,消失五年的男人。
「媽媽,笑笑看到爸爸了!」
小女孩撲閃著靈動的大眼睛說道,隨即小嘴一撇,又想哭了:「可是,爸爸不要我了!」
聽到小女孩的話,長發女子身軀狠狠地一顫,如遭雷擊,目光瞬間呆滯。測試廣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