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水泥集團的錢,還真不少。
這對於面臨周轉資金相當緊張的集團公司蘇秀玲這邊來講,情況還是相當嚴重的。
柳鶯鶯也來了。她只是帶了公司清欠辦的一名工作人員。
柳鶯鶯是以水泥技術開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來參加會議的。
過去,由於楊吉輝在水泥技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不少股份,女兒女婿都是那裡的領導,說話也方便,所以,有時候資金周轉不過來,需要從銀行貸款,自然,水泥技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就成了他的債務擔保人。
當然,水泥技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需要貸款,楊吉輝同樣也沒少當擔保人。
其實,楊吉輝所欠這兩家公司的債務,還不算是最多的。
劉春江也早早地來了。
本來他不想來。但是,昨天晚上,趙田剛專門跑到薛柯枚的家裡,說什麼也讓他去。所以,可以說他是被趙田剛硬拉過來的。
「告訴你,你要是真不去,楊吉輝所欠你的那筆叫什麼……叫什麼無因管理錢,那可就真的就徹底打水漂了。另外,你要是風格高,嫌錢多扎手,你可以先把錢拿到手,然後給我嘛。我不嫌錢多!但是,會議你必須要參加的。」
其實,由於劉春江現在在法律上還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他說什麼也並不算數,去了也沒什麼權利。只是由於他是有關一些事情的當事人,所以,他也應該參加這個會議。
作為薛柯枚,對女兒娟娟委託趙田剛,為劉春江無因管理代理向包裝製品股份有限公司主張債權這件事,心裡一直十分矛盾。
她覺得自己在這件事中,夾在劉春江和劉易的中間,左也為難,右也為難。
而且從內心講,她是不想讓劉春江去的。
因為她總覺得這件事傳出去對劉春江的名譽不好。
論理說,薛柯枚本來完全可以站出來,以劉春江法定監護人的身份,有資格拒絕這件事。
但是,問題這件事不是說因為以娟娟的名義出現,擔心拒絕會影響母子之間的感情。問題的關鍵是,此時,薛柯枚的身份實在是顯得有些尷尬:
一方面,作為劉春江的法定妻子,她理所當然地是他的監護人(只是劉春江心裡並不知道而已,他還以為他還是楊子琪的丈夫呢,而表妹薜柯枚,只是單位委派給他的指定監護人),理應維護丈夫劉春江的合法權益不受損。
可另外一方面,她又是劉易的指定監護人。作為指定義務,她當然要對得起楊子琪臨終對自己的信任和委託,履行起對劉易股份財產權力的監護職責。
因為從某種意義上說,東平市包裝製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最大股東,客觀上現在已經是劉易了。
更讓薜柯枚感到哭笑不得的是,此時劉易的真正監護人,其實應該是他的親生父親劉春江。
但是,現在反而需要由自己這個兩旁「外人」,來保證劉春江親生兒子的權利不受侵害。
父親向兒子主張自己的債權有錯嗎?
錯不錯是另外一回事。現在,從法律關係上講,劉春江與劉易沒有任何關係。
也就是說,從嚴格意義上講,劉易甚至連劉春江的養子,或者說是繼子都算不上。因為以他目前的身體狀態,按收養養子方式,肯定是不具備條件;可是,按繼子對待,更是無從談起;如果直接讓劉春江以劉易的親生父親來個父子相認,由於劉春江當前的狀態不好,劉易不肯接受,再加上她自己都與劉易沒建立起感情,所以,薛柯枚心裡有許多顧慮。她打算等雙方條件成熟之後,再讓他們相認不遲。
正因為有這樣的原因,所以,薛柯枚也就沒有阻止劉春江,任由他去開會了。反正無論是劉春江還是劉易,其實都是一家人。
薛柯枚也來開會了。
她當然要來了。
因為此時薜柯枚的身份,是作為東平市包裝製品股份有限公司實際上的最大股份繼承人楊易的指定監護人,來參加會議的。
為了能夠充分履行好自己作為監護人的義務,有效維護劉易的合法權益,薛柯枚特意專門請了一位質深專業律師,作為此事的代理人,來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