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城地界大,裡面住的人天南海北都有,早餐自然也是包容兼收,無論你想吃什麼,這兒都能找得到。
所以發動汽車的時候,陸斌隨口問了一嘴:「想吃什麼?」
「包子!」林雲娜不假思索地回答,還伸手比量了一下,「大肉包子!」
陸斌不動聲色地瞥了她一眼,那麼大的肉包子,姑娘您是準備吃啥補啥嗎?
凡事看破不說破,陸斌剛要開車去找好吃的包子店,突然感覺有點不對勁,這強烈的既視感是怎麼回事?
仔細回想一下,之前這小妞說要吃火鍋,於是一桿子把他們的目的地支到重慶去了,還坑他墊錢買了車,現在她又說想吃包子……
「想去哪兒吃?」陸斌不動聲色又問一句。
「津門!」林雲娜秒答,「我要吃狗不理!」
陸斌雙手離開方向盤,歪頭盯著林雲娜看。
「大叔,大叔……」林雲娜伸手扯著陸斌短袖輕輕搖晃,「莉莉姐總說她們津門包子好吃,可是好幾次跑那邊行程都是去了就回,一次也沒吃成……」
陸斌盯著她滿是懇求的雙眼良久,終於還是敗下陣來,顏值果然就是正義,這麼漂亮一張小臉可憐兮兮地往你面前一懟,真讓人有種不滿足她願望就是犯罪的罪惡感。
算了,往好處想,他這個帶著肉票的綁匪,當然是趁著星博公司沒反應過來,越早離城越好,而從津門方向出城,也能很好地迷惑警方,至少能拖延些許時間。
燕京這地方,車想往市中心去,分分鐘堵得你懷疑人生,可你要往城外開,那就輕鬆不少。
可又有新問題,那就是陸斌不認識路,他畢竟沒有定居燕京,就算為了綁架這事兒提前來了這裡踩點,熟悉的也就是能用上的幾條主要道路,讓他找去津門的出城路線,這不是難為人嗎?
當然了,科技改變生活,這問題只需要打開導航就能迎刃而解,可是陸斌還沒拿起手機,林雲娜就說不用,她來指路,於是二十多分鐘後,陸斌看著周圍一點也沒見稀疏的樓宇群,無奈地問她:「你確定你真的認識路?」
「認識啊……」這話聽起來就底氣不足,「我們公司在那個方向,出公司往南走,過了海棠公園往東轉,然後再一路往南就行了,所以我們從這邊繞過去,只要找到海棠公園……」
陸斌聽得直嘆氣,他就不該對這姑娘抱太大希望,把車停到路邊,下車直奔路邊小便利店,花錢買點東西,不出三分鐘,老闆就把路指得明明白白的。
回到車上,林雲娜一副「你不信任我」的委屈表情盯著陸斌看,陸斌也不墨跡,隨手把買的東西遞過去,頓時化解了她這一招。
「你買了什麼,哎呀……」林雲娜打開購物袋,驚訝地叫了一聲。
「從這兒到出城至少四五十分鐘,到津門還需要兩個小時,你要餓的話,就先吃點東西墊墊肚子。」陸斌一邊開車,一邊隨口解釋道。
林雲娜沒說話,因為她的嘴已經被薯片占用了,咔嚓咔嚓連嚼好幾片,她才騰出嘴來,笑眯眯地問:「大叔,你怎麼知道我喜歡吃這個口味的薯片?」
陸斌瞥了她一眼,姑娘你想聽我說什麼,承認自己其實是你的死忠粉嗎,這樣就能證明你的魅力?
很抱歉,事實是他的讀者群里有個叫【錦瑟】的大佬才是那個真正的死忠粉,根據各種渠道收集的信息總結出林雲娜的喜好,還拿到群里來安利。
陸斌也是偶爾聽他說起林雲娜的名場面:她曾在某檔綜藝里偷吃桌上的薯片,吃完以後還把空袋像模像樣地擺在原處,裝出一副事不關己的無辜樣。
所以這個牌子這種口味的薯片,至少林雲娜不反感,買回來不會有不能吃的尷尬,可不是知道林雲娜喜歡才買,這兩者還是有差別的。
沒等到陸斌的回答,林雲娜也不急,繼續眯著眼睛美滋滋地吃薯片,又吃了幾片,大概是吃渴了,伸手在購物袋裡翻啊翻,翻出一瓶可樂就要擰蓋。
陸斌頓時淡定不能了,連忙開口阻止:「可樂是我給自己買的,裡面那瓶水才是你的!」
「大叔,你都這麼大歲數了,喝碳酸飲料會發福,所以還是把它交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