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斯城。
諾維是一個流浪漢,沒有財產,更沒有家室,天天睡在城裡的流浪漢收容所里,餓了就出去乞討,冷了就縮在角落靠哆嗦取暖。
幸運的是,泰勒斯城的氣候非常好,即使是最冷的天氣水也不會結冰,所以諾維從不擔心被凍死,他的日子過的很逍遙。
他之所以成為這個模樣,一個原因是因為他人懶,年歲越大越懶,年輕時的心氣逐漸熄滅,什麼都不想干,但更大的原因卻是因為他那一隻先天畸形的左腿,這讓他走路只能一瘸一拐的,根本就跑不快。
先天的殘疾,他人的嘲笑,一步一步地摧毀了他對未來的希望。
在他想來,他這輩子會一直是一個流浪漢,某一天,他會無聲無息地死在泰勒斯城的某個角落裡,即使死了也沒人理會,要過上一段時間,等他的屍體腐爛了,發臭了,影響到了別人,城衛才會過來把他的屍體弄走,草草埋了了事。
「我就像是凡間的一個孤魂野鬼一般,沒人記得我,神也拋棄了我。」這是諾維最常說的話。
每當生命女神的牧師聽到這句話,就會生氣地斥責他:「神不會拋棄他在凡間的任何子女,你能住在收容所,就是在享受女神的恩澤。別再說這些話了,你這個忘恩負義的跛子!」
這時候,諾維便乖乖閉嘴一段時間,不是不想反駁,他很想說:『既然神沒有拋棄我,那為什麼給了我這麼一條殘腿?』。但他總是選擇沉默,因為再說下去,他晚上連住的地方都沒有了。
這一天晚上,當諾維一拐一拐地走在一條通往收容所的偏僻小巷的時候,小巷陰影處傳出來一個聲音:「嘿。跛子,想出名嗎?」
「別叫我跛子!我也不想出名!」諾維不管說話的人是誰,他無所謂對方是誰,因為他身上沒錢,人也長得醜,還是個殘廢。不用擔心被人搶劫。如果真有窮瘋了的盜匪真盯上他的話,他倒也不介意將自己褲兜里的兩個銅板扔給他。
「我能讓你的名字出現在歷史上,被人記上一千年。」身後那聲音又傳過來。
「瘋子!」諾維嘟囔了一聲,繼續往前走,不過走了幾步之後。他卻停了,一瘸一拐地又走了回去。
他可不是被說心動了,而是對這瘋子很好奇,想聽聽他用什麼方法能讓他這個一無是處的流浪漢被世人記上一千年時光。
他好奇,加上他無聊,這讓他走了回去。
諾維看清了角落裡的人,這個人身上穿著髒兮兮的牛皮甲,腰上掛著一把黑漆漆的左輪火槍。頭上帶著一頂寬檐帽,完全就是一副落魄傭兵的打扮。
見諾維走回來,這傢伙嘿嘿一笑:「怎麼。感興趣?」
「不是,我想看看瘋子到底長什麼模樣。」諾維瞅著傭兵臉仔細看,自言自語道:「看著也沒瘋啊,難道是腦袋被驢踢了?」
傭兵也不生氣,他聲音低沉,就如魔鬼的蠱惑:「我說。你反正什麼都沒有,為什麼不試試呢?」
流浪漢聽的一愣。想來想去,回答道:「可我還有一條命呢。」
「的確如此。你這條命有兩個活法。一個是一輩子做流浪漢,最後死在陰溝里。二是跟我回去,我保證,只要你照我說的辦,你肯定能被所有人記住,甚至遠在王都的國王陛下會知道你的大名。」傭兵聲音很低沉,充滿了誘惑,但如果對象是那些真正一無是處,意氣消沉的流浪漢,估計說的再好聽也沒用,但諾維卻有些不同,他心中還有一絲未滅的火焰。
他雖然懶,但卻是因為跛腳無事可乾的緣故。他也曾經夢想過征戰深淵,夢想過跟隨著泰勒斯元帥一起建功立業,只不過現實太無情。
「你到底看中我什麼了?」跛子不解地問,他心動了,而現在,他只是想搞明白這機會是不是真的屬於他,而不是因為對方找錯了人的緣故。
「我聽說收容所里有個人曾經有一手絕活,能用弓射落一百米外掛在樹上的銅幣,不知道這個人是不是一個叫諾維的跛子?」傭兵伸手抬了抬帽檐,帽子下的墨綠色眼睛直盯著諾維看。
「是我。不過那是以前,現在我已經辦不到了,手沒力氣了,拿不穩東西。」諾維承認了,那是他年輕時候的夢想,他也有天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