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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選擇的必要

因是如何,現在姐姐你在渴望前輩吧。加把勁!我在民政局等著你!」

    現在,別看是鄭禮在享受林雨櫻的按摩,都舒服的快閉上眼了......如果他抬頭看看林雨櫻的眼神,就會知道處於危險邊緣的是他。

    林雨櫻搖了搖頭,驅散了雜念。

    說好的慢慢相處,鄭禮身邊也沒有其他女性,的確不用急.......咳,鄭禮都回頭看了,似乎都有點疑惑了,說正事吧。

    「.......現在和你契約後,補足了我的短板,也開啟了更上一步的大門,之前的選擇卻再度浮現出來了,四條道路都挺有誘惑力的......」

    在林雨櫻的敘述下,鄭禮也很快知道了對方的選擇。

    第一條道路,就是需要強力的能量產生的靈能器官,類似鄭禮目標的那個自然龍晶.......這無疑,就是通往元素魔劍的道路。

    「這條,對我或許挺好的,但不適合你,我並不需要這樣的選擇。」

    鄭禮思索了一下,決定將其的優先順序排到最低。

    這擺在第一的道路,其實並不怎麼適合林雨櫻的體系,如果想當元素魔劍早就該入行了,現在拐入這條道路,無法是配合鄭禮可能即將入手的雷電能力。

    再擴展一下,如果之前謀求什麼雷神的神話生物的時候,她可以很自然的成為一張拼圖。

    但這無疑也扼殺了雨櫻作為魔劍的潛力,可以說是為劍主犧牲了自己,鄭禮並不喜歡,也覺得不需要。

    事實上,他是真的不需要......成為元素魔劍最大的優勢,無疑是可以導電、納火、引水、凝冰,可以作為劍主的手臂延展擴大能量元素的攻擊範疇。

    而如果沒有這個能力.......呃,靈劍也是會痛的,燒傷、電傷自己的靈刃,簡直蠢到爆。

    但鄭禮有宙斯神權,他的肉體是可以吸收雷電的,靈刃被視作肉體的一部分,當然不會被電擊。


    這個事實,已經在和劉卡特交手中驗證過了,就是二十四鎮守級別的雷電絕殺都對其無效,堪稱規則意義上的超級雷免。

    鄭禮自己想通了,把事實和林雨櫻一說.......她直接去摸了摸電門,然後真的沒有任何感覺。

    鄭禮還給她展示了一下沒有產生雷電能力,依舊能夠使用神權的辦法。

    「呃,看吧,亮了吧。」

    他一手摸著插座,一手握住燈泡的兩極,那燈泡真的在手中亮了起來。

    雨櫻饒有興趣試了試,自己居然也可以做到,摸著開始發熱的小燈泡。

    亮亮的圓圓的,在鄭禮腦後發光,她捂嘴笑出聲。

    在確定事實之後,林雨櫻也不會矯情,浪費說不定最後一次的進化機會,直接將這個選項壓倒了箱底。

    「第二條,就是增益我的刃體,增強我的獨自作戰能力,我個人並不怎麼喜歡。」

    「這個可以有,我們列入優先考慮範疇。你現在是我們戰團最強的,你的實力增強,等於整個團隊的上限提高........呃,怎麼嘟著嘴,我說錯了?」

    覺醒的靈族,擁有自己的刃體(肉體),意識也以肉體為中心。

    但事實上,他們的本體依舊是靈刃,證據就是就算刃體死亡,靈刃也只是受到了重創,隔上一段時間(相當長),還是可以重組肉體的。

    但如果靈刃本身受損,就是直接打出gg,即使刃體完全無損,也是倒下暴斃的結果。

    也正是因此,靈族的刃體和真實的肉體還是有一定的差別的,他們無法徹底將靈能器官融入體內,讓其和自己的肉體一起成長,預設構建的靈能器官始終只是一種外掛部件。

    但和人類不同,他們類似阿特爾族的半矽基半炭基肉體,承載生物能的上限更高,甚至只是吃靈能就能不斷增長肉體上限,對強力靈能器官並沒有多大需求。

    在進化的道路上,擁有肉體的獨行靈族和人類劍主,走的是相似甚至交叉的道路,但體現出來的,卻有各種千絲萬縷的區別。

    比如說,絕對不要和靈族以傷換傷,死的的絕對是你,也不要在沒有強力靈能器官支持下,和靈族拼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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