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是網紅店,越冉老遠就看到了長長的排隊隊伍。
程一鶴停好車,拉著她往裡走時,惹來一串嫉妒和仇恨的目光。
越冉用手遮掩臉面,哎,太丟人了,你們要仇恨就仇恨他呀,別瞪著我,我是無辜的。
他才是萬惡的資本家,隨時感覺特權在身一般。
當進了包間,越冉才將手抽回。
「怎麼?不排隊進來,你還不好意思了不成?」
「特權加身的資本家,別總是理所應當的口氣好不好,別人排隊,你幹嘛不排?」
「這家店的老闆是我朋友,我到我朋友家來吃飯,我還要排隊?」
「又是你朋友,你朋友可真多!」
「普天之下,只要是同類,都可以成為朋友。眾生皆是朋友!」程一鶴要了一瓶紅酒,給越冉倒上。
越冉將杯子推到他面前,「不好意思,我不喝酒!尤其跟流氓在一起,我更不可能喝酒!」
程一鶴輕哼了一聲,「我流氓?我要是流氓,當初在溫泉池裡早就將你給辦了。
在你臥室里趁你熟睡也可以將你拿下。
可是你看我多紳士,多君子!不但沒霸王硬上弓反而還請你吃大餐,來,喝點兒酒,祝你成功進入益新傳媒。」程一鶴端起面前的杯子敬越冉。
這小子說得也是,要是真耍流氓,有的是機會對她下手。
看來,他還是有一定原則的,能夠進益新傳媒的確值得慶祝,於是越冉端起旁邊的茶水,「好吧,謝謝你的盛情,我隨意,你幹了!」她抿了一小口茶水。
程一鶴爽快地將那半杯喝完,然後又倒上。「娛樂圈不適合你,我就想知道你為何要進去。」
「我想紅,想掙錢,幫我爸爸續夢。
最重要的是,我想要實現我的夢想,我要唱歌,出專輯,讓全世界都能聽到我的歌聲。」越冉沒說其中一個原因還因為要還他的錢,免得他又出什麼么蛾子。
「不錯,為有夢想的人乾杯!」程一鶴又將那半杯紅酒一飲而盡。
越冉要了一杯可樂,她要時刻保持清醒,免得這小子又玩兒什麼陰招。
程一鶴大方地讓她以可樂代酒。
在喝酒的間隙,越冉用濕紙巾卸了臉上的妝容。
「就是,趕緊把你這可怕的妝容給卸掉,誰給你出的損招,讓你化成這樣?」
「這哪能叫損招,這叫妙招好不好!
效果就是,那些老總一個也不敢靠近我。躲我躲得遠遠的。」
程一鶴回想到剛剛拉越冉走時,那些人驚訝的表情,忽然開懷一笑,「你這鬼靈精怪,虧你想得出這主意來。這樣一來,就免得得罪人。」
「那當然,我要是打扮漂亮了,萬一哪個老總把我瞧上……」
「他敢!遇到這事兒你不知道提我名字嗎?說你是我女朋友,我看他們誰敢動你一個手指頭。」
「誰信我是你女朋友,你女朋友遍地都是。
再說了,萬一別人痛恨你,報你名字不就更糟糕了。」
「哎,你是不了解我在商場上的厲害,下次,哦,不,沒有下次。反正遇到緊急情況,報我名字就對了。」
「你名字是護身符嗎?那麼管用?」
「管不管用,你試了就知道了。」
「還有,以後我在益新傳媒你可不要說認識我。
並且,更不能利用你的職權給我好處。要是讓我知道,我就辭了那工作。」
「我知道你那臭德行,我對你的實力有信心,不需要我出手,你就會大紅大紫的。」
兩人舉杯共飲,程一鶴始終能找到敬酒辭,一杯又一杯地喝著,當喝到第四瓶的時候,越冉感覺程一鶴醉了。
他醉了以後,就開始掏心掏肺地說著真心話,「你知道嗎?我想你能相信我,我們兩不要被什麼誤會牽絆住。
我最討厭的就是誤會來誤會去的,導致本就相愛的兩人走散。
有什麼誤會解釋清楚了不就好了,別一條道走到黑,完全聽不進別人的話,以為說的都是騙人的。
有時候別以為自己是聰明人,以為自己相信了就是被騙了。
其實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