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玉看著這個12-3歲左右的小女孩,說:「如果我說不是呢?」「不會的,你那麼高大,我不會認錯人。」看到正臉後,小女孩似乎更肯定了。
「就因為我高大就覺得我是你想的那個人嗎?這是不是太武斷了呢?」王維玉想知道這女孩認出他的依據。
女孩說:「我不知道該怎麼說,你一定是w,我不會告訴其他人的,我只想要一個簽名,如果可以的話,再跟我合個影就好了。」
「你認出我了。」王維玉說:「為什麼你可以認出我呢?」
「我是你的球迷,我看了你很多的比賽。」女孩臉紅了,「只要我看到你,就一定是你。」
這就是所謂的,女人的直覺嗎?王維玉敗給她了,「女人的直覺真是個奇怪的東西啊,那你能告訴我你叫什麼嗎?」「萊迪亞·安德烈。」女孩說。
「你希望我簽在那裡?」王維玉問道。萊迪亞拿出她的手說,「簽在我的手上吧。」
「如果簽在你手上,你洗手的時候會洗掉的。」王維玉說。萊迪亞一聽,「對啊,那怎麼辦?我只帶了筆...」
王維玉笑道:「如果你不嫌棄的話,我把這個墨鏡送給你吧,這應該抵得了一個簽名。」「太好了!這太棒了!」萊迪亞比得到簽名更加高興。
「那就這樣決定了。」王維玉說:「送給你了,小萊迪亞。」
「可以和我合個影嗎?」萊迪亞問。王維玉笑道:「當然可以,我的狗可以一起嗎?」「當然,它叫什麼?」「邁克。」「好名字,我喜歡邁克。」
順利合影后,王維玉決定離開。萊迪亞說:「你們晚上的比賽會準時開始嗎?」「準時開始。」王維玉說:「我會上場。」
「我一定會看的。」萊迪亞說:「w!我喜歡你的比賽!」
「謝謝!很高興你這麼說!」王維玉向她揮揮手,帶著邁克離開了公園。
「邁克,那個小女孩挺可愛的,不是嗎?」王維玉笑道。
算了,你又不懂。
王維玉拿上耳機,「這個時候,只要聽聽歌就好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