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頭:「一點都沒有,什麼都沒發現。」
「我們在房間裡只採集到了失主夫妻和孩子的腳印、指紋。」
「而且也排除了監守自盜的可能。」
這種事,也不是沒有遇到過。
以前袁紹康就接到過這樣的報案,失主說家裡錢丟了,結果是自己偷了。
理由也很簡單,媳婦把錢管的太死,丈夫沒辦法,只能偷家裡的錢,然後報警。
「這家男的在外地出差,一周沒回來,我們已經核實過了,機票什麼的都有,男方單位核實過,沒問題。」
「女方這邊一直都在娘家住,一直沒回來過。」
「袁隊,我先看看。」
既然排除了監守自盜的可能,那肯定就是外人作案。
既然嫌疑人進出過這間房子,那就一定會留下痕跡,只不過對方肯定是採取了什麼措施從而把這種痕跡降低到了極小。
高新區刑警大隊的人沒有發現,不代表陸川也不會發現。
地面是陸川關注的重點。
盜竊,是屢禁不止的那種案子,似乎不管社會經濟發展到什麼樣的情況,盜竊都存在。
而且,盜竊手段有越來越高級的趨勢。
明顯的一點就是,現在盜竊現場留下指紋的案子,基本沒有了。
傻啦吧唧的賊差不多都被抓乾淨了,剩下的都是比較聰明的。
知道作案時候戴手套,留不下指紋,被抓的概率總要小一些。
但是所有的案發現場,不可能不留下腳印。
嫌疑人總不可能飄著進來。
有一些心思細膩的,會在離開的時候把腳印清理乾淨,但是這家又不一樣,對方沒有清理現場地面,可是高新區刑警大隊的人就是沒有採集到嫌疑人的腳印,這就奇怪了。
既不是監守自盜,嫌疑人還沒留下腳印,那對方到底是怎麼進現場的?怎麼離開現場的?
房間內,高新區刑警大隊已經鋪好了透明腳踏板,現場保護的很好。
陸川趴在地面上,仔細觀察。
案發現場的地面是大理石瓷磚,正對著看什麼都看不到,但是微微迎著光線,側面就能發現很多腳印。
腳印凌亂,但是基本上只有三種類型,應該就是失主和媳婦以及孩子的。
腳印上有覆蓋疊加的痕跡,而且能夠清晰的辨認出覆蓋的腳印痕跡。
在很多案件中,嫌疑人為了掩蓋自己的足跡,會刻意穿大號的平底沒有花紋的鞋子,這樣的話,現場留下的足印痕跡就是一個大的壓力平面,很難被發現。
但是這裡……
第433章 勘察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