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條信息也是張苗一開始並沒有著急報警的原因,只不過後來昨天打電話聯繫不上,所以。準備去看看。
結果還沒去警察就找過來了。
至於當時張苗覺得張歡沒有出去旅遊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張歡的化妝品都在。
張歡出門就帶化妝品的這個習慣,陳三強顯然不知道。
「我在張歡他們家的廚房裡面找到了一個白色的大的塑料編織袋,然後把她屍體裝進去之後就把她扛出去了。」
當天陳三強清理完房間的時候已經是九點多鐘,然後他找到編織袋就把張歡裝進了編織袋裡邊,放在肩上扛出了小區。
按照陳三強所說,因為當天按照張寶華那邊的要求,他需要趕到海州市那邊。
「我那時候想著天州市這邊處理濕地肯定比較麻煩,因為他住的地方人口比較多,周圍都是鬧市區,正好我要去海州市我們辦公區那塊兒,正好拎著遼河,我想把屍體扔到遼河裡邊,一沉底兒誰也找不到這個事兒,我估計這也就完了。」
所以當天晚上陳三強把人放在後備箱之後,馬不停蹄的就往海州市這邊趕。
而且當時陳三強還特別小心,以往他從天州市趕往海州市的時候走的都是高速公路。
但是高速公路在收費站口的時候,有的時候有警察臨檢,而且攝像頭也比較多,所以當時陳三強沒有走高速。
「我怕萬一碰到警察臨檢再說那邊攝像頭也比較多,把我車給拍上,所以我就走了下邊的國道國道上監控比較少,而且來往的都是大車,沒有什麼警察,我就尋思走國道安全一點。」
國道上的車輛比較多,而且國道的限速還比較低,陳三強大概開了6個多小時的車才從天州市來到海州市這邊。
「我到海州市的時候天已經亮了,嗯,當時也沒啥猶豫的,我們那個公司的駐地就在遼河邊上,當時那邊也沒有人畢竟早晨的時候周邊也沒有啥人,我就直接在那邊把屍體扔到河裡面去了。」
陳三強這邊交代的大概過程基本上已經完畢,王兆凱這邊接下來又問了一些細節上的一些信息。
基本上有關陳三強殺人案的,整個過程算是比較清晰明了了。
殺人動機,運輸屍體交通工具,拋屍手法,整個鏈條基本上都已經串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