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其齒以作刺,自臨戰鬥時用之,如假面狀,此是夷王所服。戰得頭,著首還中庭,建一大材,高十餘丈,以所得頭差次掛之,歷年不下,彰示其功。
又甲家有女,乙家有男,仍委父母,往就之居,結為夫妻,同牢而食。女以嫁,皆去前上一齒。安家之民,悉依深山,架立屋舍於棧格上,似樓狀。居處、飲食、衣服、被飾,與越人相似。
父母死亡,殺犬祭之,作四方函以盛屍。飲酒歌舞畢,乃懸於高山岩石之間,不埋土中作冢。男女悉無履,民皆好啖『猴頭羹』,以菜和中以醒酒,雜五肉臛不及之。其俗言:寧自負人千石粟,不願負人猴頭羹。」
言及此處,應劭笑道:「起因,便是這猴頭羹。」
戲志才問道:「此羹,莫非真乃猴頭烹成?」
1.54 一字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