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了解當地百姓的疾苦,他每日召見吏民,詢問其困苦所在,並傳達朝廷的安撫之意。面對頻繁發生的搶劫、盜竊等事件,他果斷採取措施,命令手下偵查並迅速處理,有效遏制了犯罪行為,地方逐漸安定下來。同時,他還組織鄉兵抵禦鄰近瑤族頭人的侵擾,確保了百姓的安全。通過不懈的努力,羅城的治安狀況有了明顯的改善,百姓得以安居樂業。
考慮到當地百姓的貧困狀況,于成龍積極向上級申請減輕徭役,減輕百姓負擔,並想方設法從外地引進必需物資,如食鹽,以解決民眾的生活難題。他還興建學宮,開展文化教育,設立「養濟院」來救助貧苦之人和孤寡老人。這些舉措極大地改善了當地的社會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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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龍在羅城的清廉形象深入人心。有一次,當地百姓在繳納田賦時,特意留下一些銀錢放在他的案桌上,作為對他清廉的感激。于成龍僅留下足夠買一壺酒的錢,其餘全部退還,此舉深得民心。在他的治理下,羅城百姓安居樂業,彼此之間形成了深厚的親情般的聯繫。
于成龍在羅城的生活十分簡樸,他的僕人難以忍受這裡的艱苦條件,有的離開了他,有的因病去世。羅城人對此深感同情,時常來看望他,並試圖給予幫助,但都被于成龍婉拒。即使在家人來訪時,羅城百姓也紛紛湊錢表示慰問,于成龍同樣謝絕了這份好意。
于成龍在羅城的政績受到了上級官員的賞識。康熙六年(1667年),他被舉薦為廣西省當年唯一的「卓異」,並被提拔為四川合州知州。當羅城人得知他即將離開時,全城百姓紛紛趕來送行,許多人失聲痛哭,表達不舍之情。在于成龍動身前往合州之時,許多羅城百姓一路追隨,痛哭而回。有一位盲人甚至主動提出陪伴于成龍上路,幫助他度過難關。這段旅程雖然艱辛,但在盲人的幫助下,于成龍最終順利抵達了合州,開始了新的仕途生涯。
四、主政合黃
于成龍在羅城的政績顯著,為他贏得了聲譽。康熙六年(1667年),他被擢升為四川合州知州。合州的情況與羅城類似,經濟在明末農民戰爭和清軍進川後遭受重創,百姓背井離鄉,州城僅剩百餘戶人家,每年徵收的正賦只有十五兩白銀,而供役卻十分繁重。
面對這樣的困境,于成龍沒有絲毫猶豫,立即著手進行改革。他首先廢除了所有不合理的規定和明朝遺留下來的弊政,積極召集流散的百姓返回合州,開墾荒地。為了鼓勵百姓復耕,官府提供了種子和耕牛,以幫助他們儘快恢復生產。僅僅一個月的時間,合州的百姓數量就從百戶激增到了千戶,顯示出于成龍政策的有效性和民眾對他的信任。
于成龍深知百姓的疾苦,他上任不久便遇到了一項艱巨的任務——巡撫旨令採伐楠木。這項任務不僅耗資巨大,而且對當地百姓來說是一項沉重的負擔。于成龍毫不猶豫地上書《采楠木詳》,在奏摺中直言採伐楠木之舉勞民傷財,請求廢止這一命令。他的直言不諱得到了上級的理解和支持,最終這項勞民傷財的任務得以取消,減輕了百姓的負擔。
由於在合州的出色表現,于成龍的名聲逐漸傳播開來。康熙八年(1669年),他被進一步擢升為湖廣黃州府同知。在黃州任職期間,于成龍繼續發揚他在合州時的優良傳統,積極推行改革措施,改善當地的民生。他的政績再次得到了湖廣巡撫張朝珍的賞識,張朝珍認為于成龍是一位難得的良臣,因此再次舉薦他為「卓異」。
五、平亂湖廣
康熙十二年(1673年),于成龍再次被舉薦為「卓異」,隨後被調往武昌府主持政務,並將被擢升為武昌知府。然而,就在這個時候,「三藩之亂」爆發,吳三桂的軍隊在貴州、湖南等地迅速擴張勢力,同時派遣了許多湖北籍部將攜帶「札書」回鄉策反,引發了一系列暴亂。
康熙十三年(1674年)五月,麻城縣發現了所謂的「偽札」,知縣以「通賊」的罪名大肆逮捕,導致人心惶惶。在此背景下,接受「副將偽札」的麻城曹家河人劉君孚父子趁機聯絡東山一帶的山寨發動暴亂。鑑於於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