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的啤酒其實是一種麥酒,比今天要淡一些。保存不好的啤酒也會變質。
等到16世紀,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後,西班牙人把一種原產印度的植物引入西印度群島,這就是甘庶,甘庶有一節節的莖幹,一段段切開了埋在土裡,很快能長出一大片。最可貴的這種東西能榨糖,運到歐洲,是一本萬利的生意,利潤比開採金礦還大!
甘蔗榨糖後剩下一種黑色的糖蜜,一開始沒啥用,都被丟掉了,後來有人發現,糖蜜可以用來釀酒,經過蒸餾之後,會生產出一種琥珀色的口感濃烈的好酒,這就是朗姆酒。朗姆酒價格便宜量又足,得到皇家海軍的一致熱愛!
朗姆酒酒精度很高,通常可以達57%以上,後來英國水兵們曾發明了一種鑑定酒精度數的方法,把朗姆酒混上火藥,用放大鏡來烤,能著火的,肯定在50度以上。
至於為什麼朗姆酒還叫「納爾遜之血」那?那是據說特拉法爾加海戰中,軍神納爾遜海軍少將被法國人的狙擊手擊斃,英國人懷著沉痛的心情,把軍神的遺體泡在一大桶朗姆酒里,想運回英國安葬。
結果甲板擺這麼一大桶佳釀吸引了饞嘴的水手們的注意,他們居然打個小孔一點點的偷喝,等「勝利號」到了直布羅駱港,桶里的朗姆酒居然見底了!
當然這個說法也有異議,有人說納爾遜是泡在威士忌酒里運回英國的,不過,從此朗姆酒就又有了「納爾遜之血」的美稱。不過能喝泡屍體的酒,這些水手們的口味可夠重的!
而爪哇地區氣候炎熱濕潤,適合種植甘蔗。所以當地酒館自己也釀製了不少朗姆酒供應水手們。測試廣告2
0754 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