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勒,桌面上還剩下多大的地方毫無意義,能放下一壺一盞一碟便好,連筷子都不用,給根牙籤就能挾菜了。
按常理來說,在樂土之城的不管哪家酒館喝酒,敢在兜里只帶八百費達勒的情況下落座的,這樣的人都是膽大皮厚心理素質超強的主兒,不畏世俗眼光,只管肚裡酒蟲,能喝上這一口才是真的,余者皆是浮雲。
最後一說,是范作家心懷的一點野望。
看對面這人吃酒的派頭,怎麼也要算樓上雅間的常客,只是不知什麼緣故流落到散座中來。
不過,怎麼看這都是個大款吶,雖然衣著普普通通,樣貌普普通通,坐著看不出身高,想來身材也是普普通通,唯一值得稱道的只有一雙眼睛晶晶亮閃閃,卻還是單眼皮,但是,范作家堅信自己的判斷,就憑桌面上有兩隻酒壺,這最少是個野生大款,沒跑了。
萬一,是說萬一,萬一自己和這個野大款一桌喝酒的時候言語往來,投了脾氣,是不是就有機會蹭到更多的酒來喝呢?再多奉承兩句,糊弄這野大款開了心,甚至把自己的酒賬也一起結了,這不是不可能的吖!
辣就試試,左右不搭什麼,范德標滿腹的韜略和酒蟲一起翻騰,繞過幾張酒桌,來到牆角這張小桌近前。
「這位兄弟請了,可否打個商量,容某家在這廂歇上一歇,某家必感盛情。」
范德標一拱手,不卑不亢,禮數周全。
桌對面這野大款果然有派頭,巍然不動的安坐,只是微微扯開嘴角,點一點頭,慢條斯理的攤手示意。
「多謝!」
范德標也不介意,拉開椅子坐下,正巧酒館的店小二給對面的野大款送果盤,范作家也順便點了自己的吃喝。
要說點什麼來打開局面呢?等酒菜上桌的工夫,范作家低眉斂目,冥思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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