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氣:「還說呢?還不是你這個該死的女人,居然玩起了失蹤,電話也不接,我不出來找萬一被人賣了怎麼辦?我還得指著你的曲子,紅遍大江南北呢?」
要是被葉在夕的萬千粉絲知道他們為之瘋狂的偶像大人是個小痞子,該垂淚到天明了。
江夏初笑了,沒有任何負擔地打趣:「你已經紅遍大江南北了。」
很多人都知道葉在夕是個很出色的演員,卻不知這廝的演技如此爐火純青了,他一會兒委屈至極:「你的意思是要撇下我了?」又一會兒無賴至極,「幸好,當初我有先見之明,和你簽訂了五年的合同,你的打算要泡湯了,合約還有兩年。」
說得委婉點,演技好,說得直白點,精神分裂。
這便是葉在夕,江夏初眼裡看到的葉在夕,沒有偶像的光環,無賴,地痞,妖孽,孩子氣,毒舌。卻讓江夏初沒有負擔。
江夏初玩味:「你不怕被記者拍到啊,最佳熒幕情侶的粉絲可是很熱衷的。」
葉在夕認真:「我可以理解為你在吃醋嗎?」
他們還真不是一國的,卻能成為朋友,真是奇蹟。
江夏初轉過臉來,無比認真地回答:「如果你願意自我欺騙的話。」
葉在夕惱火地抓抓帥得掉渣的頭髮,鴨舌帽都被他蹂躪歪了,桃花眼嫌惡地瞟江夏初:「你這女人真不懂風花雪月,這麼好的情境都讓你破壞了,認識你都三年了,你這榆木性子也不知道改改。」
江夏初抬起頭,望著遠處的月,眼神悠遠飄渺:「是啊,我都出道三年了。」
月光渡在江夏初的側臉上,消瘦的,蒼白的,略微的透明色,葉在夕突然覺得江夏初就像一陣風,隨時會散去,怎麼抓也抓不住。
他們都沒有看彼此,都不知道,葉在夕的目光痴纏,話語不是他一貫的恣意:「三年了。」
突然的轉頭,他閃躲不及,收斂所有,她不以為意,說:「我的第一首曲子也是你唱的。一直沒有問過你,為什麼你會選擇那時初出茅廬的我。」
葉在夕的眼看向池中央,那裡倒影出了江夏初的影子。
第十七章:無賴地痞妖孽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