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之下,以王稟親軍為刃的鋒矢陣,衝破了金人的防線,消失在了茫茫的草原之上。
完顏宗翰目瞪口呆的看著自己的包圍圈,被扎了一個大口子,看著遠去的煙塵,手中的馬鞭跌落。
他以為王稟會像當初固守太原城一樣,竭盡全力的守住臨潢城!
關內的人不就是擅長守城嗎?否則金人怎麼會在山海關前,吃一鼻子的灰?
他王稟,憑什麼不守城?
就這樣走了?
王稟憑的是胯下的馬。
這匹馬,個頭非常矮小,其貌不揚,頭大頸短,胸寬鬃長,皮厚毛粗。
高頭大馬方為駿馬,這是王稟一貫的認知,也是一般人的認知。
青塘馬就是這等模樣,大宛的汗血寶馬也同樣高大。在戰場上,高,就會有壓倒性的身高優勢。
胯下這匹馬,是因為自己本來攜帶的軍馬不夠,臨時從耶律余睹手中拿到的劣馬。
契丹人的日子也不好過,高頭駿馬哪裡能湊那麼多?
但是劣馬就很好找了。
上次金人的雲中路,百萬軍馬場被孫翊破掉之後,金人的馬倌們並沒有找回馬匹,雲中路就被大宋的官家所收復了。
包括捷勝軍的兩萬人,每人都配了兩到三匹這樣的劣馬。
因為這種馬長的其貌不揚,草原人都用來牧羊。
但是王稟發現這些馬的好處。
這些馬,既不需要精美的馬廄,也不會對食物有更多的挑剔,而且還十分耐寒,自己從雲中帶來的青塘馬凍的打擺子,這些劣馬反而無事。
最主要的是,耐力極強!
跑上半天,居然只是身上發燙,汗都不是很多。
可能是在狼群出沒的草原上風餐露宿的緣故,這些劣馬的力氣極強,王稟親眼看到過自己座下的這匹劣馬,踢碎過胡狼的腦袋。
銅頭鐵腿豆腐腰,打狼打腰是常識,可是這群馬,能把狼頭給踢碎了。
這是一種不適合短距離衝鋒,不適合接觸戰,但是適合長距離行軍、長時間戰鬥的馬。
有缺點,但是優點更多。
當然,王稟看上他們的理由,是它們真的好養活,隨便給把豆豉,都能歡生好長時間。
青塘馬,你給它谷糧,它還嫌你沒給它搗碎。
聽說這些馬的馬種都來源於塔塔爾部。
孫翊將自己的行裝放在了另一匹馬上,問道「王將軍,咱們這是要去哪裡啊?」
王稟看著北方,說道「怎麼不信某?」
「那沒有!」孫翊趕緊否認!
這段時間,孫翊是真的對王稟心服口服,按照王稟的軍階,現在去朝堂里,享受美人在懷的汴京生活,才是應該有的待遇。
在這草原上風餐露宿,吃苦受罪,何苦呢?
王稟看了一眼身後影影綽綽如同鬼魅一樣的捷勝軍。扭頭對孫翊說道「你怕了?」
「這從何說起?」孫翊搖頭,舉起手中鐵槊說道「只要能殺金人!到哪裡都不怕!王將軍說打哪裡!某絕不猶豫!」
「你剛才問什麼,再問一遍。」王稟笑著說道。
孫翊想了想說道「這從何說起?」
「不是,是上一句。」王稟搖了搖頭,不是這個。
孫翊試探的說道「王將軍,咱們這是要去哪?」
王稟點頭,說道「隨某直搗黃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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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三章 那便一去不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