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上前一步,握著笏板揚聲道:「臣有本奏」
延平帝精神一振:「准奏。」
這人是御史台的。
只聽他道:「臣請改恩赦為恩旨。」
新帝登基是普天同慶的大喜事,按照慣例,官員們要升職加薪,而小老百姓呢要大赦。
恩赦,指舉國上下,只要死罪以下的判罰皆可免除。
而恩旨呢那就是範圍較小,頻率較高的赦免了。
恩旨的對象同樣是死罪以下人等。
但要依據犯罪事實,照會刑部審查,逐一遞減刑罰,並不能像恩赦一樣直接把犯人放出去。
當然,就算是恩赦,也需要經過刑部審核,再將名單交給皇帝過目,得到批覆之後,才能夠執行特赦程序。
有十惡不赦,」十惡「分別是: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
謀反,是十惡之首,是指企圖推翻朝政;
謀大逆,指毀壞皇室陵墓、宗廟或宮殿的行為;
謀叛,指有背叛朝廷的行為;
惡逆,指毆打或謀害親族長輩,如祖父母、父母、叔伯等;
不道,意思是不人道,對方罪不至死卻將其一家殺害並將其肢解;
大不敬,指有冒犯的行為,通常是冒犯帝王的尊嚴,包括偷盜皇室祭祀器具、偽造皇帝衣冠或用具、轎輦及犯食禁等;
不孝,指不孝敬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間辦婚事、行樂等;
不睦,即謀殺親屬,或女子毆打丈夫等;
不義,指兵士殺害長官、學生殺老師、官吏互相殺害、女子夫死即嫁等;
內亂,指。
但除以上十惡外,歷朝大赦,還都把一種罪排除在大赦之外,與十惡同罪,這種罪就是貪污罪。
唐朝是大赦最頻繁的朝代之一,但即便開明如唐太宗,其在位時期頻繁宣布天下大赦,也強調官吏犯贓者不予赦免。
宋朝在法制上比較寬鬆,如宋太祖趙匡胤曾兩次大赦天下,但仍然規定:「官吏受贓者不赦。」
周太祖文天祥更是說:「官吏以職務受贓者實為動搖國本,當萬死,遇赦不赦」
想到這些,延平帝倒對這個商御史起了幾分探究之心,不知他為何如此提議。測試廣告2
第137章 新帝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