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融為一體,而是惡魔徹底取代了小布魯斯的心臟,無論如何,沒辦法在保住心臟的情況下驅逐惡魔。
就算勉強能做到,普通人類的健康心臟也已經無法挽救小布魯斯器官全面衰竭的情況了。
長年累月的缺血不是一朝恢復供血能救回來的,就算治好的同時把小布魯斯送回給韋恩夫婦,讓他們用最好的醫療設備和藥物治療,最好的結局也就是小布魯斯是個稍顯體弱的普通人,過著平凡的生活。
這樣也相當於殺死了蝙蝠俠,因為如果小布魯斯連運動都困難的話,想當蝙蝠俠就太難了,而如果小布魯斯常年臥病在床,韋恩夫婦估計也沒什麼心情去看電影。
在發現這個小男孩是布魯斯的時候,席勒就大概明白了這個布娃娃殺人魔的思路,其實無非也是利用小丑蝙蝠俠定律。
這個定律是一個好用的武器,但同樣,如果針對自己的話,確實稍顯棘手,這個兩難困局無法用任何常理之內的手段解決,所以席勒想了一個論外招。
從理論上來說,即使小布魯斯的心臟就是惡魔,只要讓惡魔乖乖聽話,恢復小布魯斯身體的供血,甚至是更進一步讓惡魔用力量恢復小布魯斯的健康,那這種情況是可以持續下去的。
那麼就還有一種破局的辦法,那就是封印惡魔,讓惡魔和小布魯斯維持共生關係,也算是勉強得救。
可惜當韋恩夫婦說他們願意獻出自己擁有的一切來救治小布魯斯的時候,這種平庸的方法就被席勒拋棄了。
一個願意付這麼高額診費的客戶,不治出點效果來,以後還怎麼做生意?
所以不光治療效果要好,治療過程還要快,而且對方都這麼果斷和大方了,不給點贈品怎麼說得過去呢?
所以席勒在神力驅魔和物理驅魔之外,毅然決然地走出了第三條路,版權驅魔。
眾所周知,現在漫威的大老闆是迪士尼,漫威一眾英雄都歸於迪士尼旗下,而dc的大老闆是華納,這兩個可不能搞混。
華納還算好說,迪士尼可是出了名的版權狂魔,而且迪士尼追責追的最狠的就是媒體侵權,再精細一點分類,是傳統媒體侵權。
這麼說吧,義烏的廠商做了一大堆迪士尼旗下英雄和角色的魔改玩具,也沒見迪士尼發威,甚至有的1:1復刻正版玩具,迪士尼也不怎麼管。
如果說以前是進不來中國,那麼在上海迪士尼開業之後,這就說不通了,但是普通的小超市里隨處可見各類迪士尼經典角色,也沒見迪士尼廣發律師函。
實際上這種情況在國外也差不多,有很多魔改版本的角色被製作成各種塑料玩具和玩偶在一些地方超市售賣,迪士尼並不太在乎。
很多新媒體頻道有一些同人創作和商業創作界限較為模糊的作品也在大肆傳播,但也沒見迪士尼給每一個作者都發個律師函。
幾乎所有迪士尼勝訴的經典案例,對方都涉及到了使用經典圖形形象、違規播放迪士尼旗下影片、違規使用迪士尼旗下角色進行宣傳等行為,多數見於出版行業、印刷行業和廣播及電視行業。
尤其是未經授權的違規轉播,基本上是一告一個準,告一個倒一個,所以才會有經典的笑話,一旦你荒島遇難,就在沙灘上畫個米老鼠,迪士尼的飛機馬上就到。
關鍵就在於米老鼠的圖形是太過於具象的經典圖案,某種程度上可以代表迪士尼,所以迪士尼對於這個圖案的使用非常謹慎,因為如果用不好,就可能會影響整個公司的形象。
席勒的計劃也正因於此。
首先,在蝙蝠俠的心臟上畫個米老鼠這事兒除了侵權之外,還有一定的嘲諷意味,所以很容易吸引目光,也就很容易得到注視。
可是大老闆一把頭探過來,這事兒可就不對了。
迪士尼所營造的品牌形象一直是積極向上的形象,推崇的都是夢想成真、愛和友情、成長和家庭等等,多數是13歲及以下可觀看的合家歡分級。
但席勒這裡又是病入膏肓的小孩,又是密室綁架案,又是殺人魔的兩難抉擇,又哭又嚎又慘叫。
偏偏還弄了好幾個電視屏幕,一邊給韋恩夫婦他們直播,一邊又給放映廳的眾人直
第一千九百七十九章 U:超越大事件(六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