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寫唄,給他整滿意了是不是大家都舒服,當然了,你不想寫也成,裝醉也不錯。
可你非來一句『天子乎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你說這不是找病麼。
皇上找你,你不去就不去了,還非得嘚瑟一下,雖然可以理解為文人風骨,但是你考慮過皇上的感受沒有?
人都說見官不敬早晚是病,更何況皇上乎?
所以說,唐代的識字之人啊,都有些過於理想化,文才固然不錯,但卻少了些處事的圓滑。
話題扯遠了,咱們再說回來。
卻說這寫字先生寫完了李慕雲讓他寫的東西之後,並沒有離開,而是在某候爵的『邀請』下寫了十來份,同時在其『盛情』挽留下,又陪著三胖子把十來張告示貼的滿城都是,等再次回到縣衙,已經是日幕時分。
「大人,小人可以走了麼?」跑了一個下午,腿都有些打顫的寫字先生向李慕雲請示道。
「走?上哪兒去啊?」李慕雲抬頭看了他一眼:「打今天起,你就是我的……秘書,明白嗎!」
「啊?秘,秘書?」寫字先生愣住了。
「後院有房子,自己找一個間去吧!」理都不理這寫字先生,擺擺手示意已經回來的手下帶著他去後衙。
自從李慕雲安排人把那個潑婦抓了之後,孫亮理智的選擇了搬家,而且不但如此,這貨還跑到了大牢裡面陪著老婆同吃同住,看樣子似乎也不打算出來了。
所以現在的後衙就是空著的,根本沒人住,李慕雲把寫字先生安頓過去之後,這才看著前面一個小廝打扮的傢伙,舊事重提:「你剛剛說你家老爺答應了,那你能不能告訴我,我的糧食什麼時候能到?老子的耐心有限,別逼著老子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