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
因殺人劫財、入獄已半年。
被害人是一名賣豆腐的中年男子、黎展,挑擔在街上叫賣時、被殺。身上錢袋丟失。
事後:賀順到州衙自首。
做為州衙司長的桓凡,當時就判了賀順秋後處決。
所以,桓凡認識賀順、也記得這樁案子。
只是現在狄大人讓他重審,桓凡就不太能理解了。
賀順是自己投案的,且當時也交出了殺人的兇器——一把斧子。還有血衣和錢袋。
這案子明明就沒有問題。
不過,狄大人既然發話了,桓凡想了想後,決定再次展現一下自己審案的水平,同時也為了向大人證明一下自己的能力。
就問向了賀順。
「黎展是你親手殺的嗎?你是如何殺的他?」
問完,桓凡就看向了一直沒有出聲的朱祥。
朱祥就對著賀順比比劃劃了一番,賀順回了一番比比劃劃。
朱祥代替賀順回答:「是我殺的,他的擔子撞到了我,還不道歉,我一時不忿,就抽出腰後的斧子、砍死了他。」
桓凡就看向了狄大人。脖子歪歪、嘴角斜撇,意思是:您看吧?明明一清二楚的。
狄映笑。
笑著對朱祥道:「本官不需要你自己理解、總結出來的意思。你是翻譯,只需要將對方每一個動作、是什麼意思、或可能是什麼意思都告訴本官就行。去吧,重新問。」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www.dubiqu.com。筆神閣手機版閱讀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