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處沒事了,回去告訴你們家主不要樂不思蜀,根爛了,果子接的再多也是枉然。」
王浩根本沒回來,他留在日本了,前兩頁說的都是他在日本混的如何滋潤,很有點給個州官都不換的意思。
從第三頁開始改成了英文,一看就是王雄那三個孩子的手筆。內容非常豐富,全是當下日本社會的狀態和各種政策介紹。
和箱子裡的禮物與碼頭上的倭人相比,洪濤更願意看到這些東西,把海船打發走之後就匆匆回到書房,關起門來仔細研讀。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日本的狀況完全不像中國史籍上記載的,或者說中國史籍的記載只是一個片面,其它方面並沒顯露出來。而王雄他們記錄下來的這些東西,從一定程度上揭開了此時日本的面紗。
在史料上日本和中國最早的接觸始於公元57年,順便說一句,中國史書上沒有公元這種紀年方式,也沒有1089年,只有各位皇帝的年號。為了讓大家看著方便,不用一邊看一邊查年份,咱就不那麼認真了。
公元57年是什麼時候呢,東漢光武帝劉秀時期。據《後漢書-光武帝本紀》記載,建武中元二年有倭奴國使節奉貢朝賀,光武帝賜以印綬。
這枚印後來於年在福岡博多灣的志賀島被發現,金印印面呈正方形,邊長約4厘米,印台高約3厘米,台上附蛇形鈕,通體高約5厘米,上面篆刻著漢委奴國王字樣。
從此開始中國兩國就開始了密切交往,很多日本國王都受到了冊封。到了隋朝,日本推古朝的聖德太子為進一步學習先進的政治制度和技術,派出了由小野妹子率領的第一批遣隋使攜國書出使隋朝。
隋以降,遣隋使改成了遣唐使,直到公元894年,日本共派遣了12批遣唐使,著重學習了隋唐時期中國的政治、法律和經濟制度,並以此為藍本開始了大化改新,頒布了大寶律令,向著統一的zhongyāng集權國家邁進。
以上是國家層面的交往,有關兩國的商業貿易記載多見於唐朝。根據日本寺廟裡的書籍記載,延喜年間日本的王公大臣經常私下和唐朝商人交易,先用高價把好貨物都買走,等日本zhèngfu來收購的時候貨物十不存三。
於是日本zhèngfu頒布了一條法律叫做「類聚三代格」,禁止任何人未經官方定價就與唐朝海商交易,有點物價局制定指導價的意思,民間稱為延喜禁令。
這份禁令在中日商業交往活動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它標誌著日本對外政策從此走向了閉關鎖國時期。
公元911年日本zhèngfu又頒布了渡海制和年紀制,限制宋朝海商到日本的次數間隔最少兩年,還禁止日本商人、僧人、官員隨便出國。
按照這些律法的規定,宋朝海商的船隻抵達日本港口之後必須要提交包括申文、貨物目錄和市舶司頒發的商人容貌、衣裳束裝繪圖等材料。然後入住有資格接待外賓的旅店或者鴻臚館,並由大宰府派人接待。
這一點日本zhèngfu採用了拿來主義,全完學習了宋朝的禁榷、合買、抽解制度,用來控制不同種類貨物的售價和輸入量。但也有不同,日本沒有市舶司,而是由一個叫大宰府的機構全權負責海關出入檢查登記。
當外國商船抵達之後,要接受大宰府官員的「存問」,類似後世的海關檢查,船隻什麼時候抵達、船上有多少人、叫什麼名字、帶了什麼貨物都要明確記錄。
存問之後,如果貨物比較多,大宰府就得把這件事兒上報給京都的日本朝廷進行「陣定」。大概意思就是相關的幾位大臣一起合議,把結果批覆給大宰府,最終決定讓這些外國商船在日本港口停留多少時間。
那要是外國商船對陣定結果不滿意或者有意見咋辦呢?還可以上訴,在日本稱作「廻卻」。
接到廻卻請求之後,大宰府要立刻上報太政官,由朝廷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再把審核結果發還大宰府。
當然了,也不是誰有意見都可以提出廻卻請求的,必須是大事兒。多大才算大呢,王雄在信里說明了一下,就是會影響兩國關係的大事兒。用後世的話講,應該叫做容易引起外交紛爭的事情。
如果一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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