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個原歷史上順義王的嗣封過程中,高務實歸納出以下幾點:
第一是黃台吉、扯力克、卜失兔三王嗣封的過程大體上相同,即前王死後,蒙古遣使報告大明,明在接到報告後予以賜祭。
首先是部落首領按長子繼承制由嫡長子繼任,爾後按照與大明的封貢制度,順義王爵亦應由部落首領承襲。但嗣王爵者必須先與三娘子成婚,然後會集諸部頭目商議,得到大家的擁戴,再共同具結遣使向大明請封。
大明邊官上奏朝廷,大明廷頒發敕封詔書,派專人齎送到邊,由大明督撫官員主持嗣封典禮。新王率諸部頭目在指定地點領取敕賞,接受敕封。最後新王進馬匹及表文謝恩。
在這一過程中,嫡長子繼承部落首領之位,猶如蒙元時期忽里勒台的諸王會商,應當是依照蒙古的習慣法而行的,其餘程序則應是出於大明的要求和安排,而大明正是通過這些嚴格的程序來保證順義王位的順利嗣封。
第二是歷代順義王均承襲徹辰汗(乞慶哈,secvenqaγan)之號。據《蒙古源流》等蒙文史書記載,萬曆六年俺答汗與西藏黃教領袖索南嘉措會晤,雙方互贈稱號,索南嘉措給俺答的一長串稱號的最後即是「徹辰汗」。
此稱號源自元世祖忽必烈的汗號「薛禪」,原因是俺答本人在引進西藏佛教時以忽必烈自詡。從明人記載看,這一稱號又為他的後繼者承襲。
萬曆十一年,大明封黃台吉為順義王時,黃台吉已稱徹辰汗,「黃台吉帥酋長南答素等三百餘人待命殺胡堡。當是時,黃台吉亦新更名乞慶哈矣……其七月黃台吉入貢,然弗稱乞慶哈者,遵敕書所載耳」。
黃台吉之子扯力克亦稱乞慶哈,《萬曆武功錄》載:「(萬曆十七年)其七月杪,順義王乞慶哈傳發自長灘,至銷金水。乞慶哈即扯力克也。」
《神宗實錄》裡也說,萬曆十七年十一月「順義王乞慶哈(即扯力克)、忠順夫人、龍虎將軍一克黃台吉等擁眾西行。」
至於扯力克之後的卜失兔,因為時處明末,高務實沒有見到其具有乞慶哈稱號的記載,但從以上這些情況推測,應該也是如此。
由此觀之,「徹辰汗」是土默特之主的專有稱號,在俺答汗之後,凡是執掌土默特部之權者,同時也承襲這一稱號。
黃台吉、扯力克、卜失兔作為俺答汗的嫡長子長孫,是當時土默特部領主的繼承人,他們都擁有「乞慶哈」的稱號。
在蒙古內部,他們稱乞慶哈為土默特領主在前,大明嗣封順義王、承認其為土默特領主在後。
因此,大明方面記載黃台吉在入貢之前已更名為乞慶哈,扯力克在接受大明敕封之前亦已「自立為王」了。這是不言而喻的,因為不能想像大明會敕封一個沒有成為土默特之主的人去當順義王。
從這個意義來說,順義王爵的承襲實際上成為土默特部領主的繼承和確認。而從上述過程中可以看出,大明的態度直接或間接地左右著土默特領主的繼承。而土默特部領主在一定意義上成為右翼共主,這點自俺答汗後也一直傳承數世。
恰台吉此時的說法,則是向高務實標明:選擇誰當徹辰汗,是我土默特的內部事務,大明雖然是「領導」,但你不應該插手這件事。
然而高務實顯然不會如歷史上的大明那樣「老實」。
因此他笑了笑,道:「誰做徹辰汗,自然是土默特自己的事,應該由土默特人自行決斷,不過……」
萬事就怕「不過」,恰台吉的心一下子懸了起來。
果然,高務實淡淡一笑:「有一點本欽使必須提醒你,倘若大明不能認可徹辰汗的人選,徹辰汗是得不到順義王冊封的——換句話說,他將是一個不能掌握通貢互市之權的徹辰汗。」
說到此處,高務實直視恰台吉的眼睛,一字一頓地問:「如今的土默特人,能夠接受這樣一個徹辰汗嗎?」
第043章 威逼(4更破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