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朕有辦法解決!」
「請陛下示下!」
孫承宗只是一愣,瞬間就跪了下來,眼中滿是驚喜。
「孫愛卿請起!」
崇禎看著眾人:「諸位知道漢靈帝賣官鬻爵的典故吧!」
眾人眼中滿是疑惑,唯有戶部尚書郭允厚恍然大悟:「陛下是想效仿漢靈帝的做法?先把地給百姓,等他們種出糧食後再交錢?」
「對!」
崇禎對郭允厚的反應很是欣慰:「朕將這種方法稱之為分期付款。」
後世的分期付款玩的賊溜,但卻不知分期付款早在漢朝就有了。
漢靈帝賣官鬻爵,允許討價還價,還能分期付款,如果買官的錢不夠可以付了首付後去做官,在任上向老百姓收刮錢財後補足餘款。
這種方法最後交給皇帝的錢是正常買官的兩倍左右。
這不就是現代的分期付款、利息嘛,古人智慧實在是不可想像。
「朕是這麼設想的,將秦王府的田地賣給百姓,在賣的時候,以魚鱗冊為準,只允許五畝以下的買,6兩一畝,人均上限5畝,
加上他們自有的些許耕地,只要不是特別大的天災,溫飽不是問題;
第二,買地的錢可以分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四個檔次還給朝廷,每個檔次的是有代價的,分別多收取零成、一成、兩成、三成的舉(利息),
例如某人買了5畝地,折合30兩銀子,選擇十年期還完,一成舉,總共需還33兩銀子,折合每年還三兩三錢,
五畝地產出10石,三成給朝廷問題不大吧,朕還免了他們的田賦。」
「第三,選擇分期付款的百姓,在還清買田錢之前,地契由官府保存,什麼時間還完了,什麼時間歸還地契;
最後則是由此種方法買的田地,不得轉租、不得私自買賣,只能賣給官府,以當時買地價回收。」
「妙、妙呀!」
崇禎話音剛落,戶部尚書郭允後就鼓起掌來。
他是搞財務的自然知道崇禎的這個設想是多麼的有創意,剛剛認為不可行的,現在也可行了。
兩萬頃地,按照六兩一畝,總共就是1200萬兩,但現在的災民可沒錢,估計都會選擇20年還清。
因為按照皇帝的算法,每年只需要還不到二兩,壓力比五年的小太多了。
如果這麼算,兩萬頃最終賣出的價格約為1560萬兩,比一次性賣出去,多了360萬兩。
朝廷多收了錢,百姓也得到了田,雙方皆大歡喜,何樂而不為呢?
更多的是,百姓買了朝廷的田,地主家的田就沒人租或租的少了。
為了能收取租子,他們要麼降低租子,要麼賣掉,因為不管你種不種,朝廷都得收稅。
「陛下,經您這麼一說,臣倒是有個想法,不知道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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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賣田,分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