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叫演戲需要,沒辦法的事。
陳風現在才二十一歲,比譚靈菲小上好幾歲,不過因為他已經被磨練得比較成熟,而後者又恰好保養得極好,所以兩人挽在一起,倒是很相配,絕不會給人老妻少夫的感覺,看起來像是情侶。
只是兩人的衣著卻是有些差距,陳風的衣服本來不算差,可跟譚靈菲比起來,卻讓他有些自慚形穢的感覺,這也是他願意跟著譚靈菲進來重新對自己進行包裝的原因,演戲就要演得像一點,這衣服就像是道具,道具不配般,總給人一種不真實的不倫不類的感覺,那樣容易被人瞧出破綻。
找了幾家男裝品牌店,為陳風置辦了一套休閒裝,上面也是白色的襯衫,卻是休閒款的,下面是一條咖啡色的褲子,不得不說,陳風是天生的衣架子,超過一米八的個頭,換了以服之後立即渾身氣質一變,完全是一副富家少爺的派頭,還是那種頗有氣質的富家少爺。
兩人的衣服都是白色,堪稱是情侶裝,站在一起,陳風比譚靈菲高了半頭,卻是真正的郎才女貌,將賣衣服的店員看得差點轉不動眼珠,震憾,絕對震憾的感覺!
出門的時候,兩人又迷倒無數男女,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對兩人都是暗自頻頻注目,陳風其實心裡還是有點彆扭的,被這麼多人看猴一般的盯著,實在是不舒服。
重新坐回車裡,將自己那套髒衣服收起來放在後座,譚靈菲准扔掉,他捨不得,今天譚靈菲一共為陳風花了近萬的鈔票,本來她還準備再為陳風買兩套,被陳風拒絕。
當小白臉也要有小白臉的覺悟,女人的東西,不是不能要,而是不能要得太多,否則男子氣慨絕對會被慢慢的磨光,再說,陳風清楚,自己並不是小白臉,最多只能算是個戲子,扮演的當然是譚靈菲的男朋友。
譚靈菲剛剛發動車子,家裡的電話便打了過來,問她什麼時候到,說是鄭易塵已經到了。
打電話的時候,陳風一直豎起耳朵在聽,譚靈菲心裡好笑,掛了電話,將車子倒出停車坪,笑道:「緊張了?」
「沒有。」陳風的表情還是有點緊張的,至少,他現在沒有笑。
譚靈菲笑道:「今天一共花了九千六百八十元,你記好了,以後有錢了要還給我啊。」
陳風一愣,道:「不會吧,我這是為了配合你,我又沒讓你買這衣服,呵呵。」
「你是沒有要求我買,可你總不能丟我的臉不是?再說了,你又不是我男朋友,難道我該給你買?」譚靈菲笑得更開心了。
她發現,其實逗逗陳風這個小男生,也挺好玩的。
陳風臉色一紅,諾諾的不知道說什麼好。
「放心吧,我又不逼你還,你什麼時候有錢了什麼時候還,而且,說不定以後我真會要你當我男朋友,那樣你就不用還啦!」譚靈菲更開心了。
這女強人嚴肅的時候是女王,可調皮起來卻像個精靈,陳風暗自感嘆譚靈菲的殺傷力實在是強悍,心裡竟然也忍不住被**得心動,卻只能幹笑幾聲,也不能搭話。
譚靈菲收住笑意,道:「跟你開玩笑啦,誰會要你還啊,這衣服,便算是你今天幫我的報酬啦,本來是準備再給你買幾套的,你自個兒不要,可不能怪我小氣。」
陳風笑道:「呵呵,那我可要謝謝你了。」
譚靈菲父母的房子位於一條相對僻靜的街道,小區很幽靜,也很普通,可能不知道的,無法想像堂堂華夏國最知名的學府之一——交大的校長,高居政協委員的譚震雄居然會住在這樣的小區。
七八層高的樓房已經顯得有些舊了,而譚震雄的房子就位於第一層,在小門的旁邊自己圈了一塊菜地,種著一些蔬菜,旁邊還有個花圃,花圃的周圍是葡萄架,綠葉簇擁,很有些春天的味道。
將車停在大門口,陳風一眼便看到坐在葡萄架下面的涼椅上看報喝茶的譚震雄,五十多歲的男人,看起來精神還不錯,頭上有些許白髮,一件淡藍色的體恤,手中捧著一隻有些古典的茶杯,桌子上還留著一副沒有下完象棋。
不用介紹陳風也知道,這位老人便是在華夏國很有些威望的譚震雄了。老人聽到車響,推了推黑框眼鏡,眯起眼睛看了看正從車上下來的譚靈菲和陳風,沒有因為女兒突然帶著陌生男子回家而稍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