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的藝人大方引薦出來,正是看重了韓易即將在演出市場上享有的話語權。
對於初出茅廬的新人來說,能夠跟隨業內成名已久的明星進行世界巡演,不論隨之而來的曝光與關注,就單論拿到的宣傳海報,就足以讓他們在與同輩的競爭中占儘先機了。
而此時,韓易也正帶著莫名的笑意,注視著趙宥真。
當然,這笑容里並沒有半分貶損的意味,趙宥真的話術與表達方式已經足夠出色。
他在感慨的,只是時間的無情而已。
2016年,Demi Lovato居然可以用來引誘Billie Eilish。
「我們可以讓你登上任何舞台,不只是科切拉。早安美國,甚至是吉米-法倫。」韓易為趙宥真描繪的美好願景添了一筆註腳,「天空才是極限。」
「所以,如果我們簽約的話……」
韓易和趙宥真指向的未來固然一片光明,但從很早開始就為自己和妹妹的音樂事業在洛杉磯四處奔波的菲尼亞斯,聽過太多類似的承諾。
他最關心的,是實際的數字。
「會是一份360協議,對嗎?」
傳統的唱片協議,只包含藝人事業的單一方面。而如果一份合約里同時包括唱片和音樂版權發行部分,那麼這種協議通常被稱為180協議,因為它包含了錄製音樂所需要涉及的全部權益。若再加上演出部分,合約就升級到了270度。
至於360協議,就更好理解了,任何與演藝事業有關的權益和收入,都在協議約定的範疇之內。藝人允許公司在流媒體播放、現場演出、周邊銷售、音樂授權、商業代言等全部領域獲得收益分成,而以此作為交換,公司也需要提供財務與專業資源支持,在藝人包裝、音樂製作和市場營銷方面提供全面助力。
早在2002年,羅比-威廉士就與EMI之間達成了類似於360協議的合作。雙方成立一家合資公司,羅比將所有的演藝活動移至新公司開展,而EMI則注資1.57億美元,以換取羅比-威廉士全領域的商業收入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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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比-威廉士可以獲得100%的實體唱片收入,和28.75%的非唱片收入,0%的線上音樂收入。作為交換,EMI將會獲得71.43%的非唱片收入和100%的線上音樂收入。
剛開始,整個音樂行業都在大聲嘲笑EMI的愚蠢,但事實證明,他們贏下了這場豪賭。
僅在2003年上半年的六個月內,這家合資公司就錄得3500萬英鎊的毛利潤,按照當時的匯率來計算,足足6868萬美元,羅比-威廉士大概能夠拿到50%,而EMI則可以將另外50%全部收入囊中,也就是說,只用了半年的時間,EMI就收回了21.9%的投資。
要知道,這可是連iTunes都還在發展期的2003年。簽下六張專輯長約的羅比-威廉士,隨著實體唱片的逐漸式微,未來的分成比例只會越來越少。
羅比-威廉士的成功激勵了大批巨星以同樣的方式簽訂合約,最為著名的莫過於2007年麥當娜的經理人蓋伊-奧謝里與現場演出業巨頭LiveNation達成的驚天協議。
1750萬美元的簽約金,6000萬美元的三張專輯預付款,5000萬美元的現金加股票組合,用於獲得麥當娜世界巡迴演唱會的獨家舉辦權,和對她肖像與姓名的使用權。注意,即使在支付了5000萬美元之後,90%的演唱會收入和50%的肖像與姓名使用費,也歸麥當娜所有。
這種協議解決了藝人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許多固有難題,在傳統的音樂行業框架中,藝人需要同時跟唱片公司、音樂發行公司、演藝經紀公司、演出公司、市場營銷公司、公關公司等十多個不同的合作方同時進行協作,每個利益相關方都有他們的考量,也極難形成共識與合力。360協議這種全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