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我們就準備回家了,所幸一號線地鐵運營到十點五十分,倒是還來得及。
說實話這個點出寫字樓的時候,我還有些謹慎。畢竟像李剛那種畜生,估計就喜歡挑這種時間段下手。
還好並沒有看到什麼奇怪的人,只有寥寥幾個路人。
隨後的四天都是上班時間,工作依舊忙碌,不過總算把落下的東西全部搞定了,和公司許多部門的主管也熟絡了起來,能正常運行對接工作了。
讓我比較納悶的是,江安寧、李剛、李毅山,全部都像銷聲匿跡了一樣。就像是提前約好的一樣,竟然沒有一個人的影子出現在我和妻子的生活工作中。
本來應該算是件好事,但我就覺得有些不對勁,似乎他們在醞釀著要搞出什麼大新聞。
畢竟事出反常必有妖嘛,這三個人的恩怨糾葛,加上都是不服軟的主,不可能會善了的。
倒是江藝一直和我們有聯繫,除了那些陶冶情操的興趣愛好,悠閒得就跟山澗野鶴似的。
羨慕不來啊。
江藝本來是約我們周六再一起玩的,但我看到這條消息卻猶豫了。
說真心話,在看到他和妻子的聊天記錄,再聯想他整個人的為人處世,還有妻子對我說的話,我是覺得三個人聚一聚玩一玩沒什麼。
只要不是單獨相處,問題不大。
但有新的甲方要和我們談合同,這種工作正事不能耽擱。
尤其這個甲方還是公司聯盟的代表人,屬於簽訂了公司聯盟協議的那種極少數奇葩,背後整整代表著五個公司的月費項目。
只要談下來,基本就等同於給公司帶來月入增加至少六七十萬的收益。
但甲方的要求就是只和一個人談。這也是常見的一種態度,避免不必要的對接麻煩,搞不清誰是主事人之類,以及責任承擔等等。
「明天我去吧。」陳安琪微微偏著頭,自告奮勇道。
「還是我去吧,」我想了想說道,「我總覺得約在外面談合同,不全。」
「老公,那裡是春熙路。」妻子翻了個白眼,「蓉城最繁華的商業街道,治安管理的重中之重。」
「再說了,我以前談過的合同還少嗎?」
「真以為我當了你秘書,就只能站在你背後什麼都不會了啊?」
「不是那個意思。」我無奈道。
「好了,就這樣吧。」
「你明天和江藝玩得開心點,」妻子笑得很狡黠,「不然你去談合同,我去陪江藝玩?」
「對不起打擾了,還是你去談合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