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第三天。
都會覺得,哎,我離我的隊友大概差不多了。
努努力,哪怕拿不到兩分,前幾名也是能爭取一下。
這倆天寧放過的還算有滋有味,他的隊友鬍子哥也沒閒著。
二人的策略,便是一個找,一個半固定。
鬍子哥因為拿的是軍刀,所以屬於半固定。
早在濱海的時候,他已經服氣。
寧放表現出對於叢林的了解,遠超自己想像,可以說非常熟悉。
他的生存能力已經不用懷疑,又了解叢林,鬍子哥也沒啥怨言,那就等著唄。
但,這兩天,也不是純等。
下船之後,他除了做記號之外,便是尋找合適的庇護所。
沒花多長時間,找到了,然後開始搭建。
同樣,也只是簡單的庇護所。
雖然都知道,短時間內,雙方不大可能碰面,花個三四天,甚至一周,不是沒可能。
但那個時候,周遭的環境,自己已經全部探尋完畢。
也就是說,哪怕匯合了,也要離開。
任務是得分,而不是看誰呆的久,沒必要把庇護所搭建的太好,浪費體力而已。
因為不知道寧放會從哪個位置來。
所以,每天以河流為出發點,第一天往左,第二天往右,今天往前。
三個方向,都不錯過。
而且,他的記號要比寧放做的更多一些,方便被看到。
鬍子哥倒是沒餓著。
第二天早上探路,便尋到了一串不小的芭蕉,除此之外,還有些野菜。
沒熟的芭蕉,基本沒有動物吃。
便宜了他。
放火里烤熟了,配上加了鹽的野菜湯,倒也有滋有味。
而且,今天早上起來,還開了葷。
他用了些芭蕉作為誘餌,做了幾個陷阱,有一個,逮著了只老鼠。
扒了皮,去了尾,掏了內臟,只剩下一點點肉。
但,鬍子哥開心不已。
立刻放在火上烤熟,嘎嘣脆。
對於求生老手而言,吃個老鼠算不得什麼。
有了蛋白質的攝入,鬍子哥感覺整個人都精神不少。
老樣子。
出發之前,他投入了幾塊濕木柴,然後,用石頭將篝火堆起,只留下一個小孔。
不僅是為了保存火種,同樣,濕木柴冒出的煙氣和氣味。
要是寧放正好來到附近,相信他不會錯過。
做完這一切,鬍子哥滿意地拍拍手,拿著刀,背著空包,帶上水壺。
今天他的目標和方向都很明確。
「ning,加把勁啊,第三天了。
我們會不會已經只能拿一分。」
一路走著,且碎碎念著。
鬍子哥的人氣還是不錯的,在前十。
長得帥是一個原因,實力強又是另一個原因,他最喜歡的,是科普。
從第一季就是如此。
看到啥,都不忘給觀眾做科普,這是啥,有什麼作用,那個是啥,千萬不能碰。
七點出發,嘮了兩個小時。
鬍子哥依然不知疲倦。
這是他的生存方式。
他認為,如果自己都不能把心態調整好,那麼,很難面對艱苦的求生生活。
呼...
伸手撥開擋路的樹枝,鬍子哥長出了口氣。
抬起頭,頓時變得興奮。
「哈哈哈,你們看,我發現了什麼...」(一個野生的婆娘)
在他前頭,是一棵根本判斷不出高度的樹木,碗口大小。
樹,不不稀奇,哪怕它長到五十米,在亞馬遜叢林裡都只能算弟弟。
稀奇的是上頭的果子。
「這是阿薩伊果,也叫巴西莓,可以生吃,製作果汁,或者一切你想的到的方式,含有豐富的多酚、鐵份、膳食纖維,味道則是酸酸甜甜,我已經流口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