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十一位工友的遺體都被抬了出來,季風知道接下來等待自己的會是什麼,她簡單的跟曉賈說了一下:「接下來我可能會有較長一段時間無法與外界聯繫,如果有什麼急事你可以聯繫我弟弟,他會轉達我,對阿梅公司的事她始終不放心,她又跟弟弟交待了質押阿梅公司股份一事,如果阿梅的公司控制權出現變故,一定要想辦法把股份贖回,回家收拾了一下,當夜就被帶到了看守所,接下來她將面臨訴訟和刑罰。
為儘快平息事態,不讓事故牽涉更多的人,季風一人抗下了所有,很快進入了審判程序。一審法官當庭宣讀了判決書。
被告人李xx,藍天建築有限公司負責人,市府大道建設項目項目經理,上月十六日市府大道隧道工程施工現場發生塌方死亡十一人的重大安全事故,經審理查明,在施工期間,作為項目負責人的李xx一直處於脫崗狀態,至使施工現場使用錯誤的施工方法,直接導致了此次事故,至使十一位作業人員死亡,構成重大安全事故責任罪,事故發生後,李xx第一時間向上級報告並指揮現場救援,事後積極配合事故調查並對自己的犯罪事實做出了如實供述,並配合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對本案所涉民事部分已達成和解協議,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款、第七十三條第二、第三款之規定,做出如下判決:
被告人李xx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季風當庭表示服從判決。對於季風的這種態度,沒有牽出更多的責任人,這也讓公司獲得了一定的益處。項目依舊由公司繼續施工,政府提前將部分工程款付到公司用作死亡員工的賠償,並以所提供勘查報告與實際存在差異為由,對公司給予三百萬的賠償。這也是公司得以繼續經營下去的保證。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www.dubiqu.com。筆神閣手機版閱讀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