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對策已經確定,那麼接下來的主要任務,就屬於法務部和宣傳部了。
對於這次事件來說,打官司這件事本身其實比官司的結果更重要。
所以,常浩南從一開始就沒把「打贏官司」設定為核心目標。
而是儘量朝著擴大影響力的方向去努力。
這樣無論結果如何,都能讓全世界,至少全世界的同行知道,這個bog再液化系統是韓國人在沒有核心技術的情況下胡亂嫁接上去的。
就算出事,也跟我們火炬集團沒關係。
離遠點,血別賤我身上.jpg
而在這樣的思路指引下,訴訟前的準備工作反而變得沒那麼重要了。
趕緊把官司打起來才是正道。
因此,相比於動輒需要幾個月乃至幾年進行取證的常規智慧財產權案件,這一次,法務部的動作快得可怕。
只用了不到一周時間,火炬集團便已經做好準備,計劃對三星海工的智慧財產權訴訟,要求其停止在正在和即將建造的8艘lng船上使用已經被前者註冊的bog再液化系統專利。
實際上,能有這種效率,多少還要感謝訂購了船隻的挪威甲方。
他們在合同里特別要求,乙方需要對船隻設計建造信息進行公開展示。
這麼做的初衷,大概是為了方便自己的後續操作。
但在客觀上,也確實讓火炬集團幾乎不費吹灰之力就掌握了第一手證據
而與此同時,宣傳方面也開始持續發力。
一連幾天,都有不同的華夏媒體,對火炬集團訴三星海工一事進行了不同角度的報道——
火炬集團雖然不顯山不露水,但如今畢竟也是航空動力集團直屬的央企子公司,絕不缺少這方面的資源。
不過,事態的發展,還是很快就出乎了常浩南本人的預料。
最開始,他其實只是聯繫了幾份紙媒,打算在非頭版的次要位置發表幾篇報道,或者評論員文章而已。
但機緣巧合之下,其中一篇報道卻被貿易部門的領導注意到了。
2001年這個時間點,其實非常微妙。
在過去,華夏和外國企業做生意,中間的各種步驟相當麻煩。
甚至在很多情況下,真正面對外國企業的都未必是商人,而是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的官方人員。
這樣雖然效率低了點,但情況基本脫離不了掌控。
可如今,企業層面的權限被大幅提升,儘管外貿仍然需要許可和審批,但在絕大多數時候,都是國內企業和國外企業之間直接頭對頭。
於是不難想像,過去一年裡由此產生的各種爭端,數量比過去多了幾個數量級。
然而,華夏畢竟才剛加入wto一年。
絕大多數企業都沒有處理這類爭端的經驗,只能被動挨打。
甚至連吃虧都不知道吃在哪。
面對這種情況,對外經貿合作部是比較麻爪的。
一方面,出於wto的相關規定,對於企業層面的事務,他們不方便直接出頭。
另一方面,面對如此天量的問題,也不可能有足夠的人手來一一處理。
所以,國家現在迫切需要一個典型,來給其它企業打個樣。
看到了沒,以後再遇到事,就照這個來。
因此,在多方力量的推動之下,火炬集團的起訴書還沒正式提交,相關報道就已經登上了新聞聯播。
雖然只是在快訊部分提了一句。
甚至都沒有畫面。
但那畢竟也是新聞聯播裡面的一句話。
因此,迅速引發了更大的反響和關注。
對於吃瓜群眾來說,市場開放所帶來的衝擊正處在最頂點,外國企業和品牌帶來的濾鏡極強。
在這種大背景下「華夏企業起訴外國企業侵犯智慧財產權」,這事本身就足夠吸引眼球。
而對於廣大企業同行來說,正處在迷茫當中的他們也確實需要一個標杆來學習和參考。
總之,直到宋景明把一份央視發過來的
第933章 你人還怪好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