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相應的收入,但是種世衡又哪裡有這麼多的錢財,於是只能將繳獲變現,打個折扣發放吧。
宋仁宗和總領西北軍務的范仲淹一看也只能捏著鼻子默認了,誰叫朝廷沒這麼多的錢呢。
朝廷的所謂默認就是不以這件事責罰種世衡,但是對種世衡按照軍功提拔上來的軍官是不予承認的,軍餉還是按照原先的發放,剩下的部分,你種世衡私自提拔的就自己想辦法吧,朝廷不追究就已經格外開恩了。
就拿魯智深來說吧,魯智深三拳打死鎮關西之前的官職是提轄。
「提轄」只是一個省略的稱呼,全稱應該是「提轄某路兵甲公事」或「提轄某州兵甲公事」。
宋朝常以知州、知府兼提轄兵甲,簡稱提轄,掌軍旅訓練教閱,督捕盜賊,鎮壓民眾反抗。
剛開始提轄是由知州守備等一方大員兼任的,可能後來因為提轄東奔西走,經年累月遊走於街頭巷尾,那些大員們政事繁忙無暇他顧,逐漸的提轄就成為了一個獨立的單位。
通常情況下,提轄都是知府或者知州的親信,官職比他們要低一點。宋朝時期,知州的官職是五品,因此提轄就是六品到七品之間,但是不小於從七品。
因此提轄是官,有品級的官,不是吏。
所以魯智深的官職相當於現在的公安局長。
再看鎮關西,充其量也就是個小老闆,投托著小種經略相公門下,做個肉鋪戶。
而魯智深是老種經略相公的軍官,因為小種經略相公無人幫護,老種經略相公特意派來幫助自己兒子的。
看到這裡,就要奇怪了,在吏治黑暗,官官相護的宋朝,魯智深這樣的身份打死個賣肉的,為何會被通緝呢?
要知道在古代,七品縣令就已經有能力讓普通百姓家破人亡了,所以有破家縣令一說。而品級在縣令之上,職務中又有督捕盜賊的提轄打死一個百姓就要畏罪潛逃了?
魯智深自報家門的時候是經略府提轄,魯智深口中的老種經略相公是種世衡第五子種諤,小種經略相公是種諤之子种師道。
看到這裡,大家應該明白了吧,魯智深出身種家軍,他的提轄一職是種諤封的,魯智深自己心裡都清楚,別看自己逢人便介紹是提轄,但這個提轄也就是聽著好聽,並不是朝廷的正式任命,根本就沒有任何權力,自己在朝廷的兵冊上也就是個下級小軍官。
第三百零一章 大宋將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