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委書記想使喚動他有些難度。而包毅雖說是葉書記極力推薦的,但他總歸是個外來戶。
到時,老遲同志相信自己只要使些手段,全面架空包毅也不是沒有這個可能。那到時自己這個政法委書記就可以全面遙控指揮市公安局了。
這跟自己兼任局長有何區別,所以,老遲同志還是較賣力的。
「遲書記,你講這個可是翻老黃曆了。」晉嶺省公安廳副廳長楊逍同志淡淡的哼道。
「也不能講是翻老黃曆了嘛!要知道,包毅同志最近立的一次二等功距現在也不過才半年多時間。如果在今年內立的功都算老黃曆了那同志們的功還立來幹什麼?」葉凡反問道。
「呵呵,葉書記,我們講的並不光是指立功這一塊上。包毅的簡歷大家都看過了。
為什麼他會從刑警支隊長位置上退下來,那是因為他犯了錯誤。想不到去交警崗位上又粗暴執法。
最後連個副支隊長都無法擔任了。這樣的同志還能擔任同嶺市公安局長?
我不想講某些同志心裡是怎麼想的。人心嘛都是難測的,也許你們的憑價標準不一樣。
不過,綜合各方面情況看來,的確不合適。」楊副廳長哼聲道,矛頭直指葉凡了。
「楊廳長,不是不合適,是絕不可能。這樣的同志都能提拔了哪今後幹部們還怕什麼犯錯?
犯了錯馬上還能得到提拔,這是無視黨選拔人才的組織紀律。黨性原則去哪裡了?
黨選拔人的宗旨標準在什麼地方?我希望某些同志能慎重考慮一下。」胡廳長慷慨激昂了起來。
「犯錯,我倒想問問省廳是怎麼樣對待包毅同志的。首先我不想評判你們對待包毅同志公平不公平。
但是,你們既然講包毅同志犯了錯,那就請你們出示包毅同志犯錯的證明。
本來這個我是無權查看的,不過,既然現在咱們是在探討包毅同志的提拔問題,那就得拿出證據證明才對。
如果省廳能拿出詳實,確鑿的證據來證明包毅同志的確犯了錯誤,我葉凡也沒話講了。推薦他的事我再不提了。
更何況,《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有規定,地方政府在任命公安局長或者公安廳長的時候,要徵得上級公安機關的同意。
如果上級公安機關表示不同意,地方政府暫時不能提交人大提名,只有雙方達到完全一致的意見,才能按照程序提交人大表決通過。而公安部人事訓練局在回答這種解釋時也有講過,公安機關現行管理體制是雙重管理原則,由地方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兩個單位管理,以地方政府為主,上級公安機關為輔。
什麼叫以地方政府為主,也就是講在人事任命了是以地方政府為主的。
省公安廳這樣強行的阻攔一個經過我們同嶺市常委會討論決定推薦的人選。
我想不出你們為什麼要如此。既然現在都擺在檯面上來了,那就請你們拿出證據吧。」葉凡態度堅決,雙眼盯著胡貴天。
「葉書記難道質疑省廳黨委的決定?調整包毅的工作崗位那是省廳黨委會集體通過的。難道省廳黨委集體眼都瞎了?」胡貴天開始以勢壓人,拋出整個省公安廳來。
「我不是質疑,我只是要一個解釋。對於提拔一位同志當然得慎重,省廳黨委的決定也不能代表我們同嶺市委的決定。
如果你們不能拿出調整包毅的有關證明來,那只能證明你們對包毅職位的調整是因為工作需要而並不是因為包毅同志犯了什麼錯誤?
那今天在這裡把話就講開了,我得當場要求陳省長把這事拍板下來。
省廳不能再阻攔同嶺市委對包毅擔任同嶺市公安局長一職的提名了。」葉凡也是言詞犀利,你用省廳黨委,我就搬同嶺市委。兩個單位同級別,沒有誰優誰劣。
「哼,葉書記,你這是什麼態度?你這話講出來就是不相信省廳黨委了?」胡貴天有顧慮,當然不肯拿出什麼來。
當時處理包毅其中有貓膩,如果真要拿出來,那將點燃一個火藥桶。葉凡也打聽到了這方面情況,所以,緊咬住這事不放。
「葉凡同志,其實,你也可以講講另一個人選嘛。為什
第二千二百三十六章 跟省廳叫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