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可妮從咚咚地從樓上下來,臉上非常不好看。
今天也沒什麼風,她就晾個衣服。上午晾,等到下午出去買了些她這幾天的要生存的糧食回來,再搗鼓了一下她的新東西,準備收衣服的時候,發現這衣服竟然就不見了。
她住在五樓,這老舊的地方沒有電梯,這上上下下地來回走,是會要人命的。
累死她這個懶蟲。
原本她還是挺勤快的,以前搞點偵探事業,雖然生意不多,但好歹能餬口。
可自從出了安娜那個女人的破事之後,她的偵探事業就被迫終結了。
也不是說直接被警告不能幹了,而是自那以後,她就沒有客人了,就是偶爾的一個都沒有。
不僅如此,就是收集消息也沒有以前那麼順利了,眼看就要餓死了,她就只能安心地寫她的小說了。
還好之前她不止是做偵探的工作,還兼職網絡小說,並且人氣還不錯。否則現在她連生活都困難,更別說還要還房貸了。
雖說這地方不怎麼樣,但還是需要還房貸的。
站直了身體看了看花圃,林可妮沒發現自己的衣服在什麼地方。可是剛才在樓上看下來,明明就看到她的衣服了呀!
「奇怪,衣服去哪裡了,怎麼不見了,剛才明明就看到在這裡的啊?」才買的保暖衣,可是花了好幾百大洋呢!
這冬天真是冷,她才下來這麼一會兒,就快要凍成冰棍了。
站著沒看見,林可妮做了做準備,猛地從口袋裡把手抽出來,然後開始扒拉花叢。
「衣服啊衣服,你快點出來,不然你家的主人就要被凍傻了。」林可妮邊扒拉邊嘀咕著。
卓爾躲在花叢里,看著在扒拉花叢的林可妮,體內以往弒殺的因子不知為什麼突然就安靜下來,有一瞬間的怔愣。
就在這一怔愣間,林可妮已經找到了他所在的地方,並且已經看到了他。
林可妮突然看到花叢後面蹲著一個人,手上還沾著血,同樣愣住。
因為卓爾拿槍的手放得比較低,她並沒有看到卓爾手上的槍,只是看到卓爾腹部上有些眼熟的衣服,上面沾滿了血漬。
林可妮頓時瞪大了雙眼。
她的衣服,才買的新衣服,才洗了晾乾的新衣服,居然被人這個外國男人給「玷污」了。
「喂,你這人怎麼這麼這樣,沒經過人家的同意就拿人家的衣服,還給弄髒了,你真的是太」突然,林可妮噤聲。
因為,卓爾亮出了槍,正指著她,整個人看起來很兇殘。
她可不認為眼前的男人是在跟她開玩笑,更不會認為他手裡的是假槍,這不還有他腹部的傷為證。
她實在是不明白,這年頭為什麼還能有人帶著槍,這裡又不是國外。
「帶我去你家,否則,我手裡的槍可不長眼。」卓爾特意粗了聲音,就怕聽起來不夠凶。
等一會兒齊崢的人肯定就會過來了,他需要一個地方躲起來,不被發現,而這個女人的家裡應該不錯。
「我我」林可妮害怕得說不出話來。
「快走!」卓爾猛地站起來,他沒時間了。
「是!是!」林可妮立刻轉身走在前面。
卓爾見狀,提步上前,緊挨住林可妮,同時用衣服擋住拿槍的手,用槍頂在她身後。
好歹是做過偵探的,害怕了一會兒之後,林可妮稍稍鎮定過來,想著該怎麼自救。
「咦,林小姐,這是你男朋友啊?」樓上下來一個大媽問道。
看到是四樓的住戶,林可妮很想求救,但感覺到後背的槍使勁頂了頂,她強扯出笑來。
「對啊,我男朋友!」她還是單身啊!
「以前怎麼沒見過啊!」
好樣的大媽,您再看看,幫我報警啊!
「呵呵!那個,他一直在國外,這兩天才來看我。」
「這個」大媽看到衣服上的血,疑惑不解。
感覺到槍又頂了一下,林可妮連忙說,「那個,是我大姨媽來了,染髒了衣服,不小心從樓上掉下來,我男朋友正好幫我撿到。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