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雅也很心疼林風,等林風回到酒店的時候就給林風按摩,這還是她專門找人學的,按摩完以後要是來興致了,也是主動坐上去搖,讓林風得到了充分的休息,真是好媳婦兒啊。
就這樣一路走過去,星城完了鵬城,接著是羊城、魔都、帝都。足足開了十五場演唱會,再加上西虹市的那一場就是十六場了,林風可以說是身心俱疲,雖說賺了不少錢,但是林風還是決定先回去休息幾天再說。
回去的路上林風打開光幕看到任務進度成了16/1,就知道自己的猜測沒有錯,演唱會開的越多獎勵會越好。
林風演唱會的火爆也讓一眾歌星們眼熱,當知道林風的所有歌曲都是自己寫的時候,紛紛向林風表示願意高價收歌,林風也沒有吝嗇,把一些原本就屬於這些歌手的歌都賣給了他們,首先就是王菲,自己搶了她的相約九八,所以就給了兩首,一首《傳奇》,還有《匆匆那年》。
還有就是劉德華的《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練習》等等,總之把別人原本的東西還回去,別人還要感恩戴德的送錢來,即收穫了人情又收穫了錢財,簡直完美。
休息了兩天,林風基本上就恢復了,現在高中也畢業了,不用去上課,待在家裡也沒事可做,現在孩子們玩得那些遊戲,都是後來林風玩剩下的,自然也是沒什麼興趣,有那個時間還不如去和秋雅好好的探討一下人生哲理。
又和秋雅又廝混了兩日,林風就開始準備自己的第三張專輯,這次自己打算去港島開演唱會,所以準備了幾首粵語歌,還有英文歌,說不定還能來個世界巡迴演唱會啥的。
專輯被命名為《我的青春》,因為這些歌都是陪伴了林風整個青春,單車、最佳損友、十年和愛情轉移國粵雙語、Season in the sun、You Rise me up、In the End、借、消愁等等。反正是囊括了古今中外的各式各樣的歌曲。
「袁華,你要不要這麼拼命啊,才剛回來就又要錄新專輯。」得知消息的那姐來到林風的工作室,有些沒好氣的道。
「那姐,我不是怕自己以後江郎才盡了嘛,所以趁自己還有靈感的時候多出幾張專輯,以後的演唱會也不用老是翻來覆去的唱那幾首歌,這一張專輯是我為了準備打入港島市場所準備的,裡面有四首粵語、四首國語,四首英文歌,怎麼樣?」
「你還會粵語?你去過粵省嗎?」
「沒去過啊,看港片學會的嘛,不過我也不是很熟練,勉強可以唱幾首歌罷了。」
林風的粵語確實知道的不多,就是上學的時候抄過一些粵語歌的歌詞罷了,日常對話肯定是不行的,於是林風就想了一個辦法,把自己的粵語歌和英文歌的作詞作曲換了個名字,這樣就不用解釋那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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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中國人》(求推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