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眼睛,摸了摸臉,粘了一手灰。
「你要和我一起行動,咱們有言在先,要約法三章。」
看著李莫愁嬌憨的神情,任毅有些心動,但瞬間被他掐滅了。
這就是個毒蜘蛛,你不要小命了嗎?
「嗯,你說。」
李莫愁放下手,幽深的眼眸看著他。
任毅輕咳了一聲道:「咳咳!這第一,出門在外,我們要以兄妹相稱,我叫王大明,你叫王秋心。」
李莫愁道:「秋心,那不就是愁嗎?我不喜歡,要不叫王語嫣吧,笑語嫣然,多好聽。」
「咳咳換一個,這名字與你現在的氣質不配。」
任毅差點又被嗆著。
還王語嫣?你咋不上天呢!
「呃,那要不叫王小雨吧。」
李莫愁看了看自己一身臃腫的衣服,無奈說道。
「行,大明,小雨,倒也般配。」
任毅嘟囔了一句,算是確定了。
李莫愁聽了,心裡歡喜,卻是般配。
任毅繼續道:「這第二,在人前儘量不要使用高深的武功,比如我,一個獵戶,會一些莊稼把式,不入流小菜鳥;至於你,兵器用大刀吧,實力初入三流。」
「為什麼你是不入流,我是三流啊,我也不入流不行麼?」
李莫愁提出疑問。
「商隊裡魚龍混雜,你實力強一點,就沒人來煩你。」
任毅解釋著。
「哦,是這樣啊。」
李莫愁哦了一聲。
當然不只這樣的了。
你武功高,有事當然要衝在前面了,雖然沒危險,卻累人啊。
而我武功低,那就可以留守大後方,隨便劃划水就歐了。
既然不能讓李莫愁離開,任毅就決定給他找些麻煩。
任毅壓下心中的激動,輕咳了一下說道:「咳!最後一條就是,以後什麼事情,你都要聽我的。」
「嗯,我知道了。」
李莫愁嗯了一聲,沒有反駁。
隨後,任毅和李莫愁一同去了集市,找了一家正在招聘護衛的商隊。
約定好了出發時間,兩人便開始在大理城內閒逛。
此處,民族眾多,民風迥異於中原。
隨處可見美麗的外族女子,穿著各種具有自己民族特色的衣服,笑語嫣然,風情萬種。
當然,她們不是對著任毅在笑,而是對著她們的心上之人。
正行走間,李莫愁卻忽然定住了身形。
任毅順著她的目光看去。
只見一座拱橋之上,一對男女正相擁而立。
兩人一身錦衣華服。
男的英俊瀟灑,玉樹臨風;女的亭亭玉立,嬌美可愛。
得!真是喜聞樂見,男票劈腿被女票抓現行!
還有比之更刺激的嗎?
任毅向後挪了兩步,準備讓開地方,看李莫愁表演手撕小三!測試廣告2
第47章 約法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