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多不一定就成功,但錢少的劣勢更嚴重。
所以鑽法律空子就成了常態,當然政客們也不傻,反而絕對是精英中的精英。
規定捐款需要進入一個專門的銀行賬號,這沒什麼好說的,因為這筆錢通常都不多,限制又太多,只能用在明面上。
但米國法律不禁止支持者主動幫你拉選票,主動花錢幫你在媒體上打廣告,更不禁止支持者花錢幫你找競選對手的麻煩。
這個才叫政治獻金。
當然別人幫忙,肯定是要有回報的。
還有一種則是,比如拉蒙德在任上幫支持者獲得巨大利益,那麼等拉蒙德退下來之後。
請他去演講,買他的自傳,聘請他當某個機構、某個公司的顧問而獲得利益,同樣也叫政治獻金。
這就是完全合法的權錢交易。
拉鏈頓當年差點被踢下台時,為了打官司退下來時負債一千多萬美金,但他一年演講上百次,每次的報酬則是幾萬到幾十萬美金。
加上出書,參加個論壇、會議之類的活動,就讓他從負債一路變成身價億萬的有錢人。
所以在李長亨眼中,華盛頓的人都是穿著西服的乞丐。
不過這群人上想拿錢,卻先辦事的規矩,對資本家來說是好事。
當然,剛才想到的辦法都是不怕人查的手段,在法律上也完全合法。
而且李長亨隨便想想,就想到好幾種讓拉蒙德父子倆察覺不到,真出事了卻能讓他們直接坐牢的手段。
不過,看著面前的幾個議員,李長亨很快放棄了這種太過兇狠,會讓其他議員感同身受的報復手段。
然後想著,要是查出拉蒙德的政治捐款中,有一部分錢來源自黑幫,或者麵粉商,直接把他拉下馬應該沒問題。
不對,這事即便查出來了,也不能爆料出去。
反倒是以此為切入點,把拉蒙德拉進自己這邊,才是最穩妥,也是利益最大化的辦法。
這世界上哪裡有永遠的敵人,只要找到利益相同點,仇人也能成為朋友,甚至盟友。
政治無非就是把敵人搞的少少的,把朋友搞的多多的。
而且既然加州那些實力不高的資本家,都能指揮得動拉蒙德,也就是說這老傢伙的處境可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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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 明目張胆的權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