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你殺的?"
我聽見老爸這樣問我,我有種百口莫辯的冤枉,我說:"我絕對沒有做過這件事,不知道是誰要陷害我。"
可是老爸根本就不相信,因為那件沾血的衣服,是他買給我的,我於是到房間裡去找我昨天穿的衣服,哪知道在房間裡找了一遍,竟然什麼都沒有。
我開始慌了,連老爸都懷疑我,更不要說警方了,而老爸還繼續在問我,從他的口氣當中我知道他還是不相信。最後老爸說不管是不是我做的,他都要報警,因為現在物證全在這裡,即便我是被陷害的,也不能隱瞞不報,否則到時候我就真的說不清楚了。
後來警方來了,他們的態度倒沒有先入為主地直接盤問我是不是殺人兇手,卻有些反常地問我昨晚在哪裡,我都照實回答了。昨晚我因為害怕回家了一趟,但是老爸不在家我不敢和老媽說這事,後來是老媽開車送我回來的住處。
還是後來我才知道,民警為什麼要這樣問,因為就在屍體發現之後,警局裡也出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替死者屍檢的法醫昨晚上在家裡也被人割掉了頭顱,而且從種種跡象上看,是他自己拿著解剖刀把自己的頭給割了下來。
更加讓人覺得詭異的是,他在死前一個小時打了兩個電話,一個電話是給他的同事也就是另一個法醫,約他到他家來一趟,他有重要的發現要和他說,而且是要當面說。另外一個電話是打給他妻子的,他妻子當時和女兒出去逛街了,他打電話給她說讓她到超市里去買一些草酸,當時她妻子還問他說好端端地買草酸做什麼,他只說用得到,而草酸正是用來清洗血跡的。
至於他的死,最先發現的是他的這個同事,因為他先到了他家裡,敲了門沒有人應,他就自己打開了門,但是打開門之後,就聞到了濃重的血腥味。
死亡的這個法醫姑且叫他段明東,這個被喊來的同事叫他鄭于洋,我用的是化名,原諒我不能說他們真實的名字。
他這個同事察覺到不對勁的時候,就看見段明東正對著他靠在沙發上,一隻手捏著解剖刀,一隻手抱著自己的頭顱,即便是與各種各樣的屍體打交道的法醫當時也嚇得夠嗆,當他意識到段明東家裡除了他再無旁人的時候,就不敢再往屋子裡繼續進去半分,立馬就給警隊撥了電話過去。
可以說,因為段明東這一樁案子的出現,反而是救了我,按理說在證據這樣直接的情況下,我是應該被當做嫌疑人關押起來的,但最後我只是被警告不能離開監視範圍,要24小時接受傳喚。至於刀和衣服,都被他們當做證物帶回去了。
事後證明,那把鋼刀的確是殺死出租車司機的兇器,衣服上的血也是他的,但是鋼刀的刀刃沒有捲曲,按理說能把人頭給割下來的刀會觸到骨頭,刀口就會捲曲,但是這把刀的刀鋒平整的就像是剛磨出來的一樣,因此法醫推測還有第二把兇器。
而這第二把兇器就有些玄乎了起來,這把兇器是在死者家裡發現的,被埋在花壇底下,用一把塑膠袋包著,而刀柄上,卻是司機自己的指紋。
讓整個案子更加變得撲朔迷離起來的正是這第二件兇器的出現,以及他老婆的說辭。
34、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