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巴巴的不說,頭髮還枯黃著,皮膚又黃又暗,手上還有一些很明顯的傷痕和老繭。
和白白嫩嫩的妹妹相比,余大妹覺得自己就是池塘里的泥巴,黑乎乎的不受待見。
長久不公平的待遇,還有外人嘴碎說的那些話,已經壓在了余大妹的心裡。
而這些距離爆發,不過就差了一個契機而已。
而這個契機,在余大妹二十四歲這一年來了。
余大妹十七歲的時候,家裡便已經安排著說親的事情了。
只是余大妹吃的不好,又一直勞作,瘦瘦巴巴的不說,皮膚黑黃,還總是低著頭,整個人看著暗沉又沒什麼精神。
當然,最主要還是瘦。
村里人覺得,胖乎些好生養,余大妹這樣的,說不好就不能生呢。
如今這個年頭,娶媳婦回家那得是能得了實惠生孩子的,而不是娶個花瓶回家。
所以,余大妹婚事困難。
再加上,余老太和劉芳都覺得,余大妹家裡家外幹活一把好手,反正也不好說婆家,在家裡留幾年也行。
就這樣,拖來拖去,拖到了二十歲,終於說上一門親事。
結果還沒等結婚呢,男方出了意外死了。
因為這個,余大妹還背上了克夫的名頭,然後親事更加困難了。
拖到二十四歲,在這個年代,在這個小山村里,那已經是極品剩女。
除了一些實在說不上媳婦,或是死了婆娘的老光棍,不然的話,一般人家都不願意挑這樣的女人當媳婦。
在文化程度不高,見識也沒有太多的村里人看來,二十四歲還沒嫁出去,前頭還剋死一個,說不好就是個沒福氣的,還不能生呢,娶回家做什麼呢?
余大妹自己原本已經破罐子破摔,不管是老光棍還是二婚頭,只要不嫌棄自己身份的,她就想直接嫁了。
因為越是在家裡,就越是跟妹妹形成鮮明的對比。
她受不了這種對比和落差,想著嫁出去,眼不見為淨也好。
熬到二十四歲的時候,鄰村老趙家的婆子,要為自己死去的兒子,娶個媳婦。
說是配冥(明?命?)婚吧,人家要的是活的媳婦。
這種事情,其實還挺不厚道的。
因為老趙婆子的兒子都已經死了,還留下兩個孩子,這個時候她要給兒子娶個媳婦,說白了就是想娶個保姆回家伺候她這個老的,還有家裡的兩個小的。
不僅如此,那兒媳婦娶回去,連個暖被窩的人都沒有,相當於是守活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