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一對方覺得,自己這麼努力,這麼拼命。
結果和這種混日子的,待在同個屋檐下。
保不準會記恨他。
每每想到此,翰林都忍不住打了個寒顫。
末世之下,自己憑藉渾身實力,卻連想活個命都難。
而翰林這段話。
也點醒了林帆。
有道理,圖書館裡的書籍,對於擁有翰林的自己來說,也算的是黃金般的存在。
裡面就是缺失一本,都可能帶來蝴蝶效應。
林帆點頭道:
「那明日,我就派人,將那些書,搬到別墅內。」
翰林臉色一僵。
林帆見狀,和藹道:
「你也不用覺得不好意思,既然是自家人了,沒必要見外。」
老頭也順勢點點頭道:
「是啊,下去吧,時候不早了。」
兩人說完,皆是準備商討下一件事的模樣。
翰林僵直的身子,機械般的動作,帶著凝固的表情。
一點點朝著深淵走去。
心裡感覺,就好像從一處深淵,來到了另一處深淵。
他怕胡修。
也怕自己太過囉嗦,會被趕出團隊。
一個人出末世存活,死亡幾率近乎九成。
而跟胡修待在一起。
翰林也覺得低不到哪去。
出了門口。
望著還燈火通明的隔壁。
心裡多少也明白,真正的卷王是不可能早睡的。
他們會明里暗裡,都在卷。
本以為,加入團隊,就能無憂無慮。
可夢想總是遙不可及,一定會有絆腳石在成功的道路上。
自己要想達到目標,就必須學會。
在胡修身邊,做到不被重視,不被記恨,不被惦記,不被搭話。
翰林左腳猶豫再三,才踏了出去。
他深知,這一腳,將改變自己將來的命運。
待翰林出門,大門關上。
老頭笑道:
「今晚又新加了位朋友,我還挺喜歡這小子的。」
林帆沉吟,不禁感慨道:
「他要麼就如表現出來的那樣性格,要麼就是個聰明人,知道我們需要怎樣性格的人才,故意表現給我們看的。」
聽到自家兄弟這話,老頭不禁擔憂道:
「那我們是不是應該,打斷這小子雙腿?」
林帆詫異,上一句不是還稱對方是朋友嗎?
打斷腿的提議,是想都沒想就說出來啊。
不過翰林雙腿,林帆還是保住了。
「不用,聰明更好,說明他明白自身的價值,這種人反倒更加忠心。」
越是聰明的人,越會明白。
一個短時間內就能擁有數百位守備隊,近百隻炮灰的勢力,有多麼恐怖。
更何況,方才在別墅外,胡修的影子士兵也聽從自己命令。
這等強大的實力,聰明人知道該怎麼做。
老頭點頭,覺得有道理。
像自己就很聰明。
從一開始就認了這個兄弟。
瞧現在的冥鈔比例,自己也算是月入上億的富豪了。
別說叛變了,就是嫁給自家兄弟,都可以。
當然了,如果伊乞乞不願意,自己也還是會拒絕的。
畢竟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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