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唐小櫻上車之後又發了個信息給程應之。
「男朋友嗎?」他一面開車一面問唐小櫻,「笑得那麼甜。」
「嗯,是的。」唐小櫻承認。
「你可知道,在娛樂圈有個不成明文的規定,一般新人來說,都不許曝光戀情,最好沒有男朋友。」
唐小櫻抬起頭,認真地道:「不管怎麼說,他是我男朋友這一點永遠不會變。」
「學生時代的愛情最純潔,你很幸運。」
「還好吧!」唐小櫻笑了笑,「對了,如果要和你們簽約,我必須是單身嗎?」
「倒是沒這個要求,只是在事業上升期,最好還是不要爆出戀情比較好。」
「所以呢?」
「你們只能地下情,並且不允許被媒體發現。因為我們還會讓你和別的藝人捆綁炒作,這些你應該都知道吧?」那人認真地道,他專業的態度,漸漸地打消了唐小櫻的疑慮與戒備。
唐小櫻很投入地和他談簽約的事,以至於車子方向已經行駛偏了她仍未察覺。
過了很久,車子開始進入郊區的時候,唐小櫻才猛地反應過來這不是去咖啡館的路。
「那個,我們走錯路了吧?」唐小櫻的心漸漸變寒。
「沒有走錯。」那人很篤定地道,只是臉上的笑意漸漸地隱去,「既然要談合約,自然要找個清靜沒人打擾的地方比較好。」
「我還有事要回家,我們改天再談可好?」唐小櫻察覺到事情不對勁,很是害怕,卻還極力地保持鎮定。
「今天談完比較好,有些事不能拖,一拖就出事了!」那人熱情不復存在,取而代之冰冷的聲音。
唐小櫻再蠢也明白自己上當了,她一邊懊惱著自己的無能,一邊又逼著自己冷靜想辦法脫身。
否則的話,後果不堪設想。
她不想對不起任何人,包括自己。
「我約了寧夏和顧嵐晚上七點半吃飯,如果遲到的話,他們會著急的。」唐小櫻搬出了寧夏和顧嵐,希望能嚇住這些人,畢竟寧夏現在g市已經被很多人歸類為不能招惹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