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都跟不開竅似的,怎麼單單這一個就開竅了。
只是爾子喜歡,進了家門三日便很快成了親。
……
人跪著公堂上,對著李福德訴苦道:「老婦這兒媳婦卻並不是善類,別的兒媳婦進門便是要學會伺候婆婆,聽從丈夫,生兒育女,相夫教子,織布養蠶………」
李福德打斷她道:「你這觀點就不對了,婆媳之間應該是平等的,如何說伺候一說?」
那人一愣,這不天經地義的嗎?,隨後道:「不伺候就不伺候吧,可是她不伺候婆婆不說,甚至指喚東,指喚西的,簡直把老太婆我當成了個下人。」
「我那兒子,辛苦打魚來的錢貨,她卻一點都不珍惜,從不幹活不說,還買一堆胭脂水粉。」
人開口道:「我心疼我兒,跟著我兒講著這件事情,可我兒卻跟被迷了心,堵了竅似的,跟著我說道:娘,人家是落難的大戶人家的女兒,從來都是丫鬟婆子伺候著的,來到我們家算是受苦來的……」
「若是哪一天,她家裡人尋來了,她便走了,你兒子我就一個人啦,我現在是寵著,疼著,她才不嫌棄咱們家窮,願意過日子,一些胭脂啊,水粉啊,就讓她買吧。」
人嘆息道:「自那時候起,我兒子便不是我認識的那個兒子了,這個女子是個妖怪,把我兒迷得團團轉。」
李福德略微點頭,也覺得做兒子不應該如此,便對著此時趕來的縣尉道:「把她兒子和兒媳婦都帶來,對證公堂。」
縣尉卻道:「他家的事情,我也聽說了,但不知道以何罪名去喚他?」
又對著那人道:「你可是要狀告你兒子,兒媳婦不孝?你可知,若以本孝論罪,可是什麼刑罰?」
唐代不孝罪共有十條。
檢舉告發祖父母、父母犯罪行為的;罵祖父母、父母的。
背地裡詛罵祖父母、父母的;祖父母、父母生存期間自己另立戶口、私攢錢財的。
對祖父母、父母不盡最大能力奉養,使其得不到生活滿足的;父母喪事期間自己娶妻或出嫁的。
父母喪事期間聽音樂、看戲的。
父母喪事期間脫掉喪服穿紅掛綠的。
隱匿祖父母、父母死亡消息,不發訃告、不舉辦喪事的。
祖父母父母未死謊報死亡的。
而且不孝被列屬「十惡」範疇,所謂的十惡不赦,便是如此。
輕則流放刺字,重則斬示眾。
「你若以此罪告之,你兒子只怕要毀了。」
人本來就是個不懂法律的老婦,死後行屍走肉,不知道怎麼融合獸類的魂魄,因此才變成了人。
此時一聽不孝罪如此嚴重,連忙道:「那我不告了,我不告了。」
李福德驚堂木一拍:「公堂的冤鼓既然敲了,必然是有案子的,你說不告就不告了?是不是不孝罪,本官自有定奪。」
那人膽子被嚇破了,只覺得李福德身上冒著金光,正氣凜然,好似有數丈高大。
渾然忘記了自己可以變成老虎跑走,只在這裡繼續說道。
「我那兒媳婦似乎知道我跟著我跟我兒子說的話,很快便把大部分精力拿來對付我。」
「我兒出海打漁,有時候三四天才回來一次。」
「她就指喚著我端茶倒水,洗衣做飯,按腿捏肩。」
「為了我兒子,我也只好忍著,誰知道他變本加厲,竟然不讓我上桌吃飯。」
「你兒子難道不清楚嗎?」
「她會妖法,已經把我兒迷得神魂顛倒……」
李福德沉吟一會。
「你是怎麼死的?」
「那風雨交加,老婆子我饑寒交迫,算是餓死的。」
人道:「等著我醒來,已經在棺材裡了,卻還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從立馬爬出來後,依然趕會家裡,卻是放心不下我的兒子。」
這時候陳黃氏的兒子和妻子也已經帶到了。
只是跟著人說的十分不一樣,陳黃氏的兒子十分瘦小,皮膚黝黑,陳黃氏的兒媳婦也是面黃肌瘦,並不如陳黃氏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