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心情不怎麼樣。
至於林燁的規矩……
三不接。
不接親屬案,不接熟人介紹的案子,不接案件過於複雜的案子。
張進川嚴格來說是違反了第二條,但如果錢到位,三不接也是可以變成三必接的。
「簡單說說案件情況吧。」林燁開口道。
「我老婆出軌了,我想要和她離婚。但她不同意,我也沒證據證明她出軌了,雖然我當時在家親眼看到了她和那個男人……」
張進川簡單的講述了一下案件的經過,聽起來挺簡單的,就是捉姦在床,但憤怒之下沒有保留證據,女方死活不願意離婚,再加上又沒有證據,張進川很無奈。
不過……
「你妻子出軌的那個人你認識嗎?」林燁問了一個很關鍵的問題。
第三者插足的婚姻案中,第三者的身份有時候會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我有些臉熟,應該在哪裡見過。但我一時間想不起來。」張進川搖頭說道。
「也就是說,你並不知道他是誰。」林燁點了點頭,在筆記本上寫下第三者,同時在後面畫了一個問號。
任何案子他都不可能只聽委託人的一面之詞,他是需要去核實調查的。
很多人不理解,找了律師之後,支付了高昂的律師費最後帶了自己手上的只有薄薄的一張紙,覺得太貴了。
但實際上,這波薄薄的一張紙上卻是凝聚了代理律師在接受案件後各方調查核實,然後提煉出的內容。
說是一字千金不為過。
律師的主要業務從來都不是電影上演的那樣在庭審上唇槍舌戰,還有的更扯淡,庭審期間直接從外面得到關鍵證據,逆風翻盤。
這簡直在侮辱法庭。
沒有審判長允許,你的關鍵證據即使送進來,也會被當做違法證據,還逆風翻盤?
在開庭前做的準備越充足,庭審越有把握。
律師真正要做的,是在開庭前把案件經過弄得越清楚越好。
「好了,我要了解的也差不多了。」林燁合上水筆,「這個案子我接了,我會讓助理擬定一份委託代理合同,張先生看一下,如果可以,那我們就簽約。」
「好。」張進川臉上沒有太多的情緒,被結婚多年的妻子綠了,換做是誰都不會有好心情。
嗯,牛頭人除外。
對此,林燁也不好說什麼,其實他早就習慣了。
做了三年婚姻繼承類訴訟,每年都要見到一堆離婚糾紛的,怎麼可能不習慣。測試廣告2
第一百三十四章 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