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後,潘森就體會到巨c頂流的感覺,好幾名穿著白大褂的青年過來禮貌地問他可以要簽名,要合影嗎?
有的人連照片和唱片都準備好了。
潘森,「好啊。」
潘森沒有歡歡那麼冷,非常好說話,也沒有巨星的距離感,非常好相處,幾名和歡歡平時都沒什麼交流的科學家都迅速和潘森打成一片。
什麼我家裡的侄女特別喜歡你。
我女兒是你的粉絲。
我老婆是你的忠實聽眾。
我媽媽都很愛聽你的歌。
各個年齡層的粉絲一網打盡,潘森和他們閒嘮嗑,無法避免地聊到了歡歡,他也想知道歡歡的工作,提起歡歡,研究所都是一片夸的。
「除了脾氣不好,那真是什麼都好。」這是有人下的總結,這群人都很愛護歡歡。
「平時回家他不會和你聊工作嗎?」
「我們很少聊彼此的工作,我不了解他的領域,他不了解我的領域,都是相互不干涉,不過我覺得……你們很偉大。」有些人光是讀書,就讀到了三十歲,削尖了腦袋要進這裡,很少有人進了研究所後又出去單幹,大多數都在這裡工作一輩子,以後都是國家重點培育人才,子孫後代幾乎都是國家買單,當然,有了這份資歷,哪怕出去做,也一定衣食無憂。
很多人要的是這份尊敬,這份榮光。
「納蘭教授非常厲害,我們像他這麼年輕……」他想了想,「其實也他也不算年輕哦,已經一千歲了,就是看著太嫩了,我們都忘記他的真實年齡,把他當成天才少年。」
潘森說,「他真是天才少年,他一千歲也是白活的,一直都被封印的,當年公主拍半妖時,他才三歲,其實就是一個孩子,十年就從一個名字都不會寫的孩子到科學家,可不就是天才少年嗎?」
說起歡歡吹,潘森當然不讓,「除了聰明,讀書好,他音樂也很好,各種樂器都會玩,還會騎術,會溜冰,會跳舞,多才多藝。」
眾人,「……」
他們聚在一起,其實更像了解的是潘森,而不是歡歡,可潘森吹歡歡能吹一個小時,眾人都有一個結論,他們果然很恩愛。
不秀恩愛一定是納蘭教授太一本正經了。
潘森在歡歡辦公室里,還看到了一些獎項,都是歡歡這幾年取得的成就,放在陳列櫃裡,都沒帶回家,有一些是他出席國際會議的照片。
一身正裝,板板正正又那麼英俊,非常扎眼。
太帥了!
潘森心動,無比遺憾自己錯過的這些年,他好像錯過了歡歡成長最迅速的一段時間,也錯了這段最精彩的歲月,頗為遺憾。
當年離開時,歡歡讀書已經很好,如果沒有變故,他不一定會進航天研究所,也不一定會這麼快就完成學業,是他促使了這件事,可他一點驕傲都沒有,只有遺憾。
在眾人眼裡一本正經的納蘭教授從實驗室回來,在他辦公室閒聊的科學家們迅速撤退,有一些科學家比較聰明,算著時間提早溜走了。
「他們確實挺怕你的,你發過脾氣嗎?」潘森笑問,在他眼裡,歡歡是軟萌可愛的,可在旁人眼裡就是一隻大怪獸了。
「沒有。」歡歡輕笑說,「我看起來很兇嗎?」
潘森是第一次看到歡歡穿著一身白大褂的模樣,非常心動,更像是他曾經幻想中的一個畫面,一些禁制的畫面在他腦海里都要連成一部電視劇了。
他拿過抱枕,輕輕地摟著,就看著歡歡笑起來,「你穿白大褂的模樣很……有氣勢。」
這時候就一點都不像十八歲了。
歡歡脫了白大褂,摘了手套洗手消毒,輕笑說,「我帶的團隊,年輕最小的也二十八歲,手裡拿著三個博士學位,非常出眾,在普通人里是天才中的天才,可我看著太年輕了,總是讓他們忘記真實年齡,所以我就喜歡板著臉,這樣會顯得自己比較有威嚴。」
年輕,有時候是一種原罪。
歡歡消了毒,上午的工作其實告一段落,他還需要整理報告,其實顧不上潘森,可潘森在這裡,他很安心,時不時抬頭看他一眼,大多數時候卻專注在自己的研究報告上。
潘森是第一次見到他工作,真的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