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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一章 有點小激動【第八更!求訂閱!求月票!】

大船和老手。」徐東平說道,然後他又有些遲疑,「小淇,你是不是太誇大了?區區一種農作物而已,值得你這麼大張旗鼓、鄭重其事?」

    「小舅,你只要知道,這個事情比你這輩子做的所有事情加起來還要重要,那就足夠了。」柳銘淇認真的道,「所以一定要謹慎再謹慎,我不要出一點岔子。」

    「好,我明白了!」徐東平遲疑了一下,「要不我親自去一趟?」

    「算了,大海茫茫,出了什麼事情才糟糕。」柳銘淇趕緊阻止他,「如果一次不行,我們可以第二次再派船隊,反正總有一次會成功的。你如果丟了,可就找不回來了。」

    徐東平點了點頭。

    說實話,其實他還是沒有想明白,柳銘淇會如此有自信,覺得這個金瓜這麼重要。

    你看看他的舉措吧。

    徐東平在七月初的時候,便幫忙聯繫了在福建和廣東的海上商人,找了兩家生意做得最大的,也是信譽最好的。

    他在這兩家船隊分別找了三艘船,組成兩支船隊。

    這都不算什麼,更誇張的是,柳銘淇命令這兩支船隊分別載著杜立峰的兩個侍衛,一定要間隔半個月時間出發,這明顯是避免一支船隊全軍覆沒之後,另一支船隊還能起到作用。

    如此的小心翼翼,哪裡是去拿什麼金瓜,簡直是去搬金子的。

    徐東平吃過金瓜干,除了覺得味道還行,並沒有什麼特點。

    所以他不懂。

    但同時徐東平比他哥哥徐東升更明白一點,那就是不久以後的裕王府,柳銘淇肯定是要掌握很多權力,甚至最後取代父母。

    君子之澤都且不過三代,更別說這種娘舅情了。

    徐家如果想要以後更好的和裕王府捆綁在一起,借著他們來發展壯大自己,那麼必須要和柳銘淇搞好關係。

    這一次的航海去搬回金瓜,柳銘淇如此重視,徐家絕對不能掉以輕心。

    不然一次兩次的失敗無所謂,關鍵是如果讓柳銘淇對徐家不滿意了,那才是最可怕的。


    「另外你要採購的東西,我也吩咐他們做了,陸陸續續一個月之內便會送到船隊。」徐東平繼續說道,「宿霧國這一次可真是發了,區區的一些金瓜,居然能換來如此多的禮物。」

    「算下來還是我們賺了。」柳銘淇頜首道,「小舅你派的人要檢查清楚,不要讓他們調包,或者以次充好。」

    「放心,他們知道厲害的。」徐東平保證道。

    他這一次派出跟船的家丁,都是有十多年大運河經驗的老手,都是徐家的家生子,忠誠度滿值。

    我們華夏子孫都是很講禮的。

    柳銘淇之前就跟徐東平說,兩批船隊上面都多買一點大康朝的特產,比如說瓷器、絲綢、布匹、桐油、馬靴等等,一起送到宿霧國。

    既然要拿人家的東西,雖然憑藉杜立峰的話語,國王肯定也願意給這些漫山遍野都是的金瓜,然後順帶著給一些他們那邊特有的農作物當作添頭。

    但如果你過去還能帶禮物的話,國王肯定更高興,挑選金瓜上面給你多用一點心,保證金瓜能順利的存活著抵達柳銘淇的身邊,豈不是更加好?

    做人的眼光要長遠。

    一來二去的搞好關係了,下次再有什麼事情要麻煩人家,他們當然就會主動積極的去做。

    光想著得到,不想到付出,和別人打交道就不會長久。

    ……

    送走了徐東平,柳銘淇一個人坐在了花園的樹蔭底下,慢悠悠的品嘗著金瓜干。

    甘甜的味道從牙齒舌苔之間傳送到了全身。

    出生在八十年代以後的孩子,真的很少感受到什麼叫做貧窮和飢餓。

    不是想像中的那種比不上有錢人,連蘋果手機都買不起的貧窮;也不是想像中的吃不起高級餐廳一千多多塊錢一份的牛排的飢餓。

    而是這種真正處在死亡威脅上面的貧窮和飢餓。

    柳銘淇以前在書上和視頻中看到,覺得都很是觸目驚心,現在親身經歷了這一次的蝗災,柳銘淇絕對是深有體會。

    他前幾天帶著大柱和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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