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站著的另一個人看著我說:「田村長這幾年乾的虎虎生風,實在是後生可畏,前途無量啊!」
其實我早就看到他了,對於這個人我的心情還是挺複雜的。
他叫丁利民,是鄉政府的副鄉長,土生土長地北店人,只不過是另外一個村的。
之所以心情複雜是因為見到他我就會想起另外一個人,他的兒子--丁傑!
自從初中時那次打架後,和丁傑就再也沒有見過面了,他就好像是從這個世界上蒸發了一樣。
後來才聽人說丁傑轉學到了縣城一所初中,中考考得也不好,最後讀了一個自費的中專。這年頭大學都不包分配了,就不要說中專了。好在他有個當副鄉長的父親,在縣裡應該是有些門路的,在縣城裡托人進了一家單位。具體是幹什麼的,我就不得而知了,也沒有這個興趣。
就是對眼前這個副鄉長,其實我的好感也不多。丁利民在鄉政府里很多年了,從開始的電影放映員開始做起一直到現在的副鄉長。他能當上副鄉長不是因為能力而是憑的資歷,他有什麼能力!有能力就不至於現在才當上副鄉長了!
我反感他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就是他的名聲在北店並不好。據說在財政所當所長時曾經因為挪用公款被處分過,只不過因為數目不大,後來挖關係擺平了,當然也因此影響了他的升遷。
這個人還有一個毛病就是沾花惹草的,當然都是他去惹人家的,有很多關於他對鄉政府女幹部手腳不乾淨的傳聞。流傳時間最長、範圍最廣、真實性最可靠的就是有一次在下班後讓一個剛到鄉政府的女同志對他進行思想匯報,匯報匯報他就對人家動手動腳的。結果人家通知男朋友來了,聽說他都給人家跪下了,最後拿錢私了了。
順便說一句,他現在的愛人並不是丁傑的親媽,他和原配早就離婚了。現在的妻子比他小很多,也就三十多歲吧,以前也是鄉政府的女同志。
呵呵……
丁利民對我的褒獎我絲毫沒有興趣,淡淡一笑說:「丁鄉長,過獎了!」
那邊,劉海華有點著急走了,喊丁利民快點兒。丁利民看看我,說了一句話:「有時間我們在一起吃個飯,聊聊天!」
他們走後,我還站在院子裡。
丁利民的話讓我很迷惑不解,我和他之間有什麼好聊的?就算和他兒子有些過節,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兒,再說那時候大家都是孩子,算不得什麼的。難不成現在才想起要道歉或者是報復?
我真的想不清楚!
想不清楚就不去想,我還得回去喝酒呢,晚了菜都涼了!
第九十八章:莫名的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