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速中文網 > 其他小說 > 我成了龍媽 > 第110章 《丹妮莉絲法典》

第110章 《丹妮莉絲法典》

    第一條便寫得太詳細,不識字的市民看著累,八成還記不住,同時還會忽視下方同樣重要的法典條款。

    不如將《丹妮莉絲法典上冊》變為「大家都知道」的習俗與傳統,真正判刑的時候,有《丹妮法典下冊》做詳細解說。

    嗯,將來肯定會有《丹妮莉絲法典下冊》,那是為專業人士準備的,比如法官與律師。

    唔,連文明程度最高的維斯特洛也沒有法官與律師,丹妮這次可是將這個世界的文明高度提高一大截呢!

    「2.傷害無辜者性命為大罪,必受同等懲罰,其中尤以殺害幼童與嬰兒者為最;3.公民的合法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國王也不能索取臣民賦稅之外的財富;4.無信之人必受諸神唾棄,書面契約與有證人的口頭約定受國王與巨龍保護;5.偷竊......」

    前面四條都比較「劃時代」,也許各個民族都有類似傳統,卻沒有形成明確的法律文字。

    從第五條開始,《丹妮法典》的內容變得古今中外通行,當然它更契合這個時代,這個世界。

    對刑事、民事、貿易、婚姻、繼承、審判、賦役、戶口等制度都作了詳細的規定。

    對了,戶口也算新鮮玩意兒。

    丹妮雖一直在說學習滿洲人的制度,還把月亮門髮型與八旗軍制搞了出來,其實通過她制定的律法可以看出,她打造的阿斯塔波「王國」,其內核更像漢家王朝——清朝也多隨明制。

    特別是從戶籍與賦役制,可以延伸出另類的郡縣制概念。

    當然,她也不會真把漢朝弄出來的。

    中國的任何朝代,無論強弱,都天生在向加強中央集權方面靠攏。

    中央集權度高的王朝註定無法長壽。

    很簡單的原因,國家權力都集中在皇帝手中,而出現昏君、庸君的概率遠高於聖明君主。

    特別是坦格利安家族有「瘋王」基因,如果歷代坦格利安瘋王生在天朝,按照他們花樣作死的習慣,估計連50年的國祚都維繫不了。

    「咚咚咚......」人民廣場方向突然傳來陣陣擂鼓聲,好似悶雷落在眾人心頭。


    「女王在召喚我們。」自由學者高叫一聲,便快速向大金字塔擠過去。

    多次親身經歷告訴他,距離女王太遠,除了隨大流大聲吆喝喊「女王萬歲」,什麼都聽不到,也看不見。

    瘦猴也很精明,動作比他還快,兩人幾乎連滾帶爬地擠到距離金字塔十米的位置。

    嗯,再靠近便看不見石階上的丹妮女王了。

    「龍之母萬歲,丹妮莉絲女王萬歲!」學者湯姆第一次如此清晰看到女王,竟激動得熱淚盈眶。

    丹妮站在第二級大台階之上,距離廣場地面大概7米,她左側站著綠聖女與碎鐐爵士,右側站在白鬍子、阿戈。

    「奴隸主!」瘦猴指著第三級台階驚呼。

    自由學者一愣,抬頭一看,果然在女王上方的台階站著近百身穿托卡長袍的吉斯人,有少年少女,有面戴絲巾的婦人,還有幾歲大的孩子被婦人抱在懷裡。

    「難道要審判善主子女?」自由學者剛說完,便失笑道:「如果是罪人,怎能站在女王上方?」

    「嗚——」就見女王上前一步,在一個固定在木架上的黑亮號角口吹了一聲,蒼涼低沉的聲音,讓廣場上所有人內心猛地下沉一瞬。

    忽然間,數萬人的廣場靜的只能聽到自己的喘息聲。

    「你們看過《法典》了,第二條,傷害無辜者生命為大罪,殺害幼童與嬰兒者其罪為最。

    何為無辜者?

    未經過公開公正的審判,只有神靈知道他是否有罪,但無知幼子、襁褓孩童必然無罪。

    傷害無罪之人的性命為大罪,罪不可赦!」

    自由學者一邊在內心讚嘆「女王英明,女王仁慈」,一邊又疑惑:女王到底想說什麼?

    直到她猛地一指上方第三級台階上的大奴隸主族親,「他們的父兄販賣奴隸,視奴隸的生命為無物,滿手血腥,該當死罪。」

    「死罪,死罪!」下方民眾群情激憤,大聲吶喊。

   



  
辣醬熱乾麵推薦:  
隨機推薦:  仙域記  負鼎  太荒吞天訣  蓋世雙諧  
『加入書籤,方便閱讀』

熱門推薦

搜"我成了龍媽"
360搜"我成了龍媽"
語言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