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聽完了對方的」教誨「之後,修普諾斯露出了他招牌式的笑容,依舊是一副」諂媚「的樣子。
」您說得對,這些我都會抓緊去辦的,上神的吩咐我也會立刻去辦妥,那麼上神接下來還有什麼打算?「
布瑪瞥了他一眼,眼中充滿了蔑視和不屑。
心說果然是鄉下小地方,沒見過他們這種大人物,只要稍微散發一點主上的威壓,就能將他治得服服帖帖的,絲毫都不敢反抗還不算,簡直就是當作祖宗來伺候了。
布瑪也沒有想太多。
他很滿意。
畢竟從來都是他服侍人的,難得有這種被人服侍得經歷,自然是要好好得享受一番。
這也就是為什麼古代的許多欽差到了地方之後,都不想走了的緣故。
有被人伺候還能拿好處的地方,誰想回去伺候人還得花錢?
權力(權柄)可真是個好東西!
布瑪不由得為自己在心中暗暗得點了個贊。
聲音從鼻子裡吐了出來,一副傲氣四射的樣子。
「嗯,那好吧,我就姑且先找個地方休息,你在前面帶路吧!」
「欸,那就請往這邊走。」
說著,修普諾斯連忙上前一步、兩步、三步。
就在他按照對方的吩咐,越過布瑪走到他前面去的那一瞬間。
那張原本和善的笑臉,突然一變。
頓時,異變陡生!
還是那張笑臉,可跟剛才的笑容比起來,修普諾斯的臉一下子變得陰森了起來。
那是冷笑!
或者說,殺人的微笑!
就在剛剛,修普諾斯利用自己在夢境空間中的最高權柄,設定了一條只在短時間內,並只對自己生效的規則。
這是他身為領域主宰的權柄。
只要在夢境之中,只要他還在,那麼這條權柄就是有效的。
並且,無人能夠反抗。
就算對方的實際權柄和實力都要強於他。
而這條臨時的規則生效的時間,也只有區區的一秒鐘不到的時間。
但,那已經足夠了。
對於一個神明來說,一秒鐘時間,已經足夠做任何事情了。
甚至對於神明來說,一秒鐘,很有可能是一個普通人的一生。
當然一個神明面對另一個神明,一秒鐘就還只是一秒鐘。
甚至更短。
因為畢竟是非人,超凡力量已經大到一種難以形容的地步。
更多的時候,時間在這些神明眼中已經沒有了概念,或許只有時間大神下場時,他們才會感覺到時間的流逝。
而一旦感覺到時間的流逝,這位被偷襲的從神就會產生警惕,並開始應對偷襲。
可惜的是,時間大神並不站在他這一邊。
或者說,以時間大神的位格,顯然還看不上這種小角色之間的戰鬥。
嗯,好像也不對。
這不是戰鬥,而是單方面的屠殺。
就在修普諾斯臨時制定了規則,並在下一個呼吸還不到的時間內完成了構成這條規則的條件:
當我越過一個人的時候,我將超過他(臨時生效,時間一秒鐘)。
就是這條看上去好像是在說廢話的規則,類似於問空調師父你是在做什麼的規則。
布瑪突然就感覺到了呼吸不順暢。
在0.5秒鐘的時間想通其中關節並產生警惕之前,他就已經無法再次感覺到呼吸了。
就在他因為那條簡單的跟廢話文學差不多的規則而中招之後,修普諾斯早已經將幾乎所有能夠一口氣釋放出來的招數能力,統統的,跟不要錢似的放到了布瑪身上。
其中有詛咒、催眠、暗示、混亂、心靈震撼、心靈控制、心靈打擊......
修普諾斯明白自己只有這一次機會。
一次以弱勝強的機會。
而這個機會則是他幾乎消耗了所有的神力換來的一秒鐘。
在這一秒鐘之內,眼前這個比他權柄更高,實
弒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