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公司也不過是一個給何麗還有唐律師租的辦公室。
這個娛樂公司啥正事也不干,不宣傳也不炒作,就是幫他聯繫業務而已,然後就是一些跑腿或者慈善方面的工作了。
所以加入他的娛樂公司,其實是一個很傻的選擇。如果是想蹭他熱度或者想出名,這可不是一個好選擇,去別的任何娛樂公司都比在他這好。他的公司不僅不會幫忙炒作,也不會因為大家是一個公司的,就在《御龍》系列裡跟他們安排角色。
不過北棠隨後也解釋了一下她想加入的理由,北棠其實直播到現在這個階段,她的熱度已經夠高了,再加上她在劉華星的幫助下已經有了進軍娛樂圈的路,所以不再需要經紀公司的炒作。對現在的她來說,經紀公司形同虛設,只是幫她處理一下雜務,卻要拿百分之五十的抽成。
但是,對於這些主播來說,經紀公司其實是類似於傳銷的組織。經紀公司的合約有很多條條框框,對北棠做了諸多限制。幫她做的那些推廣和炒作可不是免費的,她的直播收入經濟公司也要分成,這對現在的北棠來說其實不太合算。
當然,這其實不是北棠想要中止合約的主要原因,最重要的還是經紀公司對她生活方面做的很多限制。
眾所周知的是,現在的主播有兩個潛規則,第一個潛規則「哭窮」,雖然拿著上千萬的收入,但在屏幕前永遠哭窮,因為炫富的話大家就不會刷禮物了。
第二個潛規則就是「單身」,走外形路線的主播,永遠都是單身,因為這樣可以給粉絲幻想,那些有錢的土豪粉絲也會因為這些幻想而給主播刷大量的禮物。
而經紀公司也是利用這兩個潛規則,要求北棠不能談戀愛。
但北棠畢竟是單身母親,她的女兒才兩歲,照顧孩子壓力還是很大的,再加上人單身久了畢竟還是會寂寞,想要找個人依靠也很正常。所以北棠現在也是萌生了再找個男朋友的打算,身邊似乎也出現了合適的人選,但經濟公司卻用合同條款束縛住了她。
也正是因此,北棠才想加入劉華星的娛樂公司,這樣她就可以不需要顧慮那麼多,安心的直播,過上自己想過的生活,哪怕沒有人幫她炒作和宣傳也無所謂。
她這個選擇也沒什麼毛病,主播是有兩個合同的,第一個是和經紀公司的合同,第二個則是和直播平台的合同。即便沒法從經紀公司這邊得到宣傳和炒作,直播平台仍然會給她一些流量,不和經紀公司簽約能少一些人抽成,反而能賺得更多。
但是假使不和經紀公司簽約,只以個人的名義與直播平台簽約,很多事又比較麻煩。比如平台給主播接的一些活動,參加遊戲公司的嘉年華之類的,這些都要主播自己來處理,就會比較麻煩,所以還是得有個經紀人幫她處理這些雜務。
於是,北棠才想到了劉華星,加入他的娛樂公司,大家關係比較熟絡,合同的條款有的商量,又有人幫她處理這些雜務讓她可以安心直播。對方這麼一解釋,劉華星倒是理解了她的苦衷,只是他還是有點嫌麻煩……
「其實,這事我跟七七商量過的,她也是這樣的想法。她的合約大概還有幾個月,等到期之後她也打算來星哥你這裡。」北棠說著,哀求道,「拜託了,我也不需要星哥你幫我做什麼推廣,只要別用那些條條框框綁住我,然後幫我處理一下業務就好。」
「那……」劉華星沉吟起來,他內心裡還是有點抗拒,因為事情不是這麼簡單,不是和北棠簽約就完事了。
如果七七和北棠真的加入他的娛樂公司,他也不好像現在這樣把他的娛樂公司就當個空包公司掛在那,肯定是得做點實事的。那這一做事就多了,因為人員的增加,光靠他家裡的表弟盧俊和表妹盧欣肯定忙不過來,那就需要更多的人手才能維持公司運作。
這人手多了,那財務部肯定要也加人來給公司員工算稅和交五險一金,總體人數就增加了。公司總人數增加,就得去換個大點的辦公室,可能要租個新的寫字樓。
簡而言之就是,這只要一開始,接下來要做的事就多了。
不過想了想,七七和北棠畢竟也跟著他混了很久了,兩個人和他私下裡也有來往,也多次參演了他的電影,幫人家一個忙也沒什麼。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