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清晨邁步進入自家客廳,回頭背後便是陌生的迷宮房間。
某個傍晚成群結隊走著時,只要一個激動走前幾步和隊友拉開距離,那麼在再次回頭時,便會發覺身後好友都不見了。
甚至再次重新轉頭望會前方。
就會發覺,眼前又是無盡房間的迷宮。
這一切,仿佛自身是紙張上的人物,而要對抗那位可以隨時編寫世界的「作者」一般。
前方,一條單薄地可怕的單行道,完全與整個印記城的風格並不搭配。
可林奇卻是很頭疼。
他不過是進來打聽點消息,連絲毫叛亂的舉措都沒有露出,就這麼被痛苦女士盯上用了大招?
冷靜下來。
沉著應對。
實際上,絕大多數溺水的人,只要懂點道理並且心中不慌,擺個漂浮的姿勢都不會沉下去。
但慌張與恐懼,是世間的敵人,絕大多數溺水者,都是徒費力氣在水裡亂蹬,甚至都高的腿腳抽筋,浪費力氣。
林奇仔細回想著看看漂流在海面上的知識碎片,回憶著那位痛苦女士的惡趣味。
將對手丟進去星界的深層位面,並無法讓對方滿意。
所以她通常給每座迷宮設置的是單程旅行票。
進得去,出不來。
甚至怕對方餓死,還會定期傳送進去食物與水,房屋無形中的圈養。
但最痛苦的在於,痛苦女士偏偏給與一絲希望——
她讓所有被困於迷宮的人都知道。
必然存在著一條出去的路。
因為痛苦女士總會把一座通往印記城的傳送門藏在某個角落。
或者為了讓某些達巴斯在必要的時候能進來查看,也或許是為了折磨裡面的人。
林奇慢慢挪動腳步,隨著新的街角映入眼帘。
完全一模一樣的人行道,一模一樣的建築物,一模一樣的橋樑。
這一切都像是從籠子裡刻出來的殘破景象。
林奇望了眼四周,也終於死心。
就是他這得罪那位女士的速度,也快的太可怕了吧?
幸虧這只是一段托由駱天擎轉交給自己的「記憶」,提前讓他警惕?
記憶有一大好處,便是它具有安全的獨立特性。
他要寫點字。
魔法里關於文書的法術並不多,一般法師接觸最多的諸如零環的秘法印記,留下不超過六個字的符文或者印記,充當防偽標籤印章之類。
又或者三環的秘法文頁,它能夠改變整本書的內容,讓它變得截然不同,起到保密的用途。
但這些都不適合林奇。
他要大幅的書寫版面。
隨即林奇揮動手指,瞬間漫天依稀的月光凝聚起來。
五環法術,月光道路。
它能夠讓月光凝聚出可見的階梯或者道路,但此刻的林奇,卻是要它變成巨幅的畫。
就像是在沙灘用沙子書寫sos一個道理。
他不是要給自己看,而是給天際之上,那位觀察的痛苦女士看。
瞬間這些月光凝聚的道路,變得歪歪扭扭,但拉的足夠遠的視野,便可以分辨出來,它們是在書寫一段文字。
世間最能引起人心緒不寧的,莫過於,流言蜚語。
你就如同微信上的「借錢」一樣,不想回應就當做沒看到。
而林奇所不值得月光道路,要的就是對方無法裝作沒看見。
「她是一位神靈!」
這也是絕大多數人對痛苦女士的猜測,同樣是巨龍傳承里認為可能性最大的一種。
但也僅僅是開胃菜。
瞬間領的法術便筆走龍蛇般豎立下第二句。
「她並非高高在上的神靈,而是一名塔那厘!」
攤牌了,掀桌了。
塔那厘,自然是當前的惡魔種族最強勢力,儘管大家私底下也有過這種猜測,但林奇卻還是第一位感當頭擋臉問的。
畢竟,記憶,就是隨便作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