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
雖然已經是九點鐘了,但李子婧已經準備睡覺了,她的習慣是每要睡足8個時。睡前,一定喝一杯溫牛奶,然後做0分鐘的柔軟操,上了床,馬上熟睡,一覺到亮,決不把疲勞和壓力,留到第二。
「哦是伯父啊,有人找我?」
「什麼?他的歌賣給劉王了?」
「談條件啊,行吧。」
「嗯50萬嗎」
李子婧思慮著,李雲的一首歌,50萬就賣出去了,這值得嗎?
至少在李子婧覺得不值得,她覺得李雲的每一個作品都應當是無價之寶。
可拋開個人感情,從第三視角的角度來看的話,這50萬的價格已經是相當厚道了。
畢竟歌曲再好,也是李雲的第一首歌,縱使他以後的歌曲能賣出100萬,500萬的價格,那也是以後的事兒。
現在他的歌,50萬就已經是極限了。
「這個價格很有誠意,我想不出拒絕的理由。」李子婧沉吟片刻後道:「但我想用另一種方式來談這一次的交易。」
「哦?」
「我們可以不要錢。」
「不要錢,那要什麼?」經紀人覺得電話另一頭的要求有些棘手,眉頭微微皺起。
要錢的問題其實都是事兒,有時候偏偏就是不要錢這件事比較麻煩。
親兄弟明算賬,不算賬,大家都不清。
「其實李先生他還有一個身份就是導演。」
「導演?」
經紀人是意外了。
那編出這首曲子的李雲還是導演?
他難道不是作曲家嗎?
「而且他的電影將於三個月後上映,我希望到時候你們的劉王可以幫忙發一個微博。」
「你想讓我們劉王幫你們的電影做宣傳。」經紀人頓了頓道:「可我們劉王的廣告可不是50萬能夠解決的,況且華仔對廣告這件事的態度也是眾所周知的」
港島四大王的劉東華,他的廣告費可不是50萬能夠搞定的。
況且,劉王從來不接廣告。
可以他虛偽,也能他愛惜羽毛,總之他只唱歌,不管其他事情。
他是一個很純粹的歌手。
「我當然知道劉王的為人,他的名聲在業界也是眾所周知的。」
李子婧沉默片刻後道:「所以我想,等電影出來後,劉王親自去看這一部電影。」
「看完後怎麼選擇,我相信劉王自己會決定。」
「你想華仔他看完這部電影後,是否宣傳由他自己決定?」
「對!」
經紀人愕然,他能聽出電話那邊的強烈自信心。
相信華仔在看完電影後會自發的宣傳。
這是多強烈的信心啊!
第二十八章,音樂中承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