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與手槍子彈相當,最低速度為0。]
在孟飛的微操視角中,看到的數據驚人。
磚塊重量為1.8公斤,速度為320米秒,接近音速,動能超過10萬焦耳。
在青芒的法律規定,超過1.8焦耳平方厘米的bb彈就可以定義為非法槍支了。
但這不是特麼的不是非法槍支,這是炮彈!可以轟穿混凝土牆!
其直線攻擊目標為自己的脖子。沒有瞄準腦袋算是手下留情了。距離目標約為1米。
所以命中需要的時間是?1/320秒,大約3毫秒?
即便開啟了微操,3個毫秒他也做不了太多的事情。
倒不是他的思維不夠快,他的思維在微操模式下超頻至少1000倍。但他的肌肉反應可跟不上這個速度。
最終他花了2.999個毫秒,把脖子往右邊挪動了大約十厘米。
與此同時,試圖穿過人群奔向出口的安盛,也遭遇了類似的情況。
人群手中的菜刀、水果刀、水管甚至摺疊椅,都以不可思議的速度飛射了出來,射向他各種要害部位。
但他那能抵禦重機槍子彈的鋼筋鐵骨加上行刑者的子凡恢復之力自然不怕了。
只見他頭上插著菜刀,腰間被捅著水果刀,都被他一一拔除丟掉,然後又一拳轟開飛砸過來的摺疊椅,碎片四散而他如金剛般巍然不動。
咆哮著的磚頭同樣轟地一擊在孟飛左肩和脖子連接的地方。
磚頭速度太快,就像有人在啃人形餅乾一樣在他肩膀上啃了一大口。那裡出現了一個巨大的豁口,甚至讓人懷疑他的脖子腦袋和身體是否還能正常連接。
然後這塊血肉模糊的磚頭就這樣義無反顧地直線穿過頂上稀疏柵欄的空隙,射往高空消失不見。
「不……不是我丟的……」
剛剛手握磚頭的男子雙手舉起,一臉震恐。同時在場所有人都驚得呆住了。
他們震驚的不是這小伙丟磚頭的威力,而是已經被砸得稀爛的調查員的左肩上的破洞,在他們的注視下,開始了如同時光倒轉般的復原過程。
連飛濺出去的血肉都「回」到了他的肩膀上,像倒放般復原如初。只有衣服殘留的破洞證明著破壞和修復的存在。
如果說槍還不足以嚇壞他們,這鬼怪般的恐怖力量才真是將他們嚇得魂飛天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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